冤冤晃着罩了满头珠串的玉冠,偷偷觑了新郎一眼,“难道,你没什么想对我说的么。” 狼王偏首,望向烛光中的新娘,第一次觉得野丫头竟有些温柔,许是灯光打得好。 “有。”他说。 事情还要从他被大妖击败,赶至十里之外山坳的青瓦院说起。 他自幼于不毛山长大,自小便是群兽领袖,后被老山主赐予大王之位,方圆百里之妖,皆以不毛山山主为尊,实则他乃百妖之王。 他甚至轻松打败不可一世的狮王,便是这般顺风顺水,自幼被奉为老大的狼妖,被从天而降的大妖打得毫无还击之力。 大妖的九阴真火,烧灼了他的经脉,他身染寒症,身子一日不如一日,甚至连报仇的资格都没有。 只能眼睁睁瞧着镜中的自己早生华发,瞧着手中的肌肤一寸寸干扁萎缩,恍若垂垂老矣将死之人。 他毫无办法,日渐消沉,性子愈发怪戾,那种一日熬一日,却永远熬不出头看不到一丝希望的日子让他愤郁难消,他甚至想用那把所向披靡的金枪,刺进自个儿的心脏。 他不明白为何会遭此劫难,他从未做过坏事,他约束规范众妖,不得伤生害命,许附近镇民上山采玉石,信善,信道,信因果轮回。 往日老山主教授的天道成了笑话,他未曾做错过什么,却被天道玩弄至此。 他渐渐麻木,冷血,甚至生不起一丝同情心。 那个意气风发的狼王,已被寒症逼死,甚至,兔娘于青瓦院跪了三天三夜亦未换得他一丝怜悯之心。 直到瞧见孤自留在洞穴,无人陪着玩却笑得开心的小兔子。 他抱起小兔子的那一刻,感觉她柔柔弱弱的骨肉内,蕴着坚韧的生命力,他似乎听到身体某处有咔嚓一声轻微响,那颗层层封冻之心,裂开一丝纹痕。 他日后的生命,更是被这一只小兔子无声无息点亮。 无论是儿时的乖巧可爱,又或是长大后的放任不羁总同他唱反调,但他的日子鲜活起来,不再如死水般泛不起涟漪。 青瓦院亦热闹起来,有了烟火气,有了哭声笑声。 他有时会想,若从未遇见这只小兔子会如何。 若他当时狠了心,未曾带走小兔子,又是再过怎样一种日子。 直到有天,他于山坳草丛中,发现一对小奶狼,他毫不犹豫将一对快要冻死的小狼抱回青瓦院。 那一瞬,他才懂,小兔子留住了他心底最后一份暖,带他寻回了自己,那个有血有肉,仍信天道正善的狼王。 冤冤见新郎一双深眸直直盯着她,却久久不说话,她问:“想说什么。” 狼王撇回脸,“没什么。” 有些话过于苍白,说出来反而无力。 “对了,你我都成亲了,你还没告诉我,你到底叫什么名字,老松鼠同大狼打死不说。”冤冤苦恼道。 狼王:“老山主给我起名,大力。” 因他打小力气大。 一个让人幻灭的名字。 “……呵呵,还是老破狼听着更顺耳些。”冤冤嘴角一抽,说。 冤冤难得娇羞,往新郎身边挪近了些,“那个,你体寒之症方愈,洞房的事……要不要缓缓。” 狼王怔了下,耳根稍红,“……那便……缓缓吧。” 冤冤:“……哦。” 一对新人躺至喜榻,一人睡一边,喜被盖了两条,一双手却十指相扣,紧紧牵连。 其实洞房也可以不用缓,洞房的力气他还是有的。 虽然他已接受小兔子的爱,但毕竟当初将人当闺女来着。 真得缓缓。 — 当晚众妖胡吃海塞,载歌载舞,不毛山被闹得热气腾腾,欣欣向荣。 就连扈三娘,亦来喝了新人喜酒。 云汲同长宁回了镇上老宅,取诛邪笔。 赫连断寻了个颇安静的洞穴,捏着金锤,敲着盛着一只金蟾的金钵。 墨见愁不辞而别,回了魔阴王朝。 剩余众位,集体去喝酒。 白乌毫无身为高位的包袱,竟同众山小妖打作一团,且一边喝酒一边摇着白扇念诗,“隐隐飞桥隔野烟,石矶西畔问渔船。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这与世隔绝的小镇极美,这不毛山被野桃衬得颇为野趣,好人好景好兄弟,来,再干一杯。” 浅雪得了云汲的特赦令,准许喝酒,被几位热情的小妖多灌了几杯,头有点飘,见千杯不倒的扈三娘,有些妒恨道:“呵,你这个女人勾搭男人厉害,酒量也这么好。我说你啊,好好的女人不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