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不昼的灵力源源不断涌出,长刀化为黑羽的凶禽追赶女子,齐头并进的下一刻伸展开双翼变作牢笼,将女子拦腰锁住。女子惨叫一声,下半身竟直接截断,她把鲜血淋漓的牢笼推开,头顶出现一抹肉冠,口中伸出长舌,代替失去的下-身,钻入土中迅速脱离了原地。 坠地的牢笼失去灵力支援,逐渐消散。 秦不昼手抄口袋慢吞吞走到窗边,看着地上残存的深紫色妖血也略显意外,断尾逃生,这是壁虎妖的天赋,没想到混血也能使用。不过看来混血并不能掌控任意转换兽形的能力。 突然,他略一蹙眉,脚踩上窗台一跃而下,落在女子遗留的血泊边上捡出一枚指甲盖大小的小铃铛。 铃铛的模样就像个再平常不过的手机挂坠,一般人不知道,但秦不昼怎么会不认识。这看似普普通通的小玩意儿正是秦家失落多年的珍宝,四铜钟。 四铜钟有四响,一响引人入眠,二响镇人生魂,三响和四响尚未可知。 竟然会在这里出现。秦不昼凝眉,他隐约能推测那杀手组织成立的目的了。 接任务是为了积累财富,同时利用四铜钟镇压死者的生魂为己所用。收集数量庞大的资金和大量的生魂,不管幕后之人要做什么,都绝不是值得开心的事情。 生魂多数时候被用于献祭。而需要灵魂献祭的术法,比血祭更加不为正道所认同。 秦不昼脑海中飞快地回想起原主所知的消息。这些年间,不断有除妖师被人以极为残忍的手段杀死,还被抽取了生魂,原地并没有残留妖气,因此初步断定是除妖师自相残杀。现在看来就是混血干的。如果他们的目的是收集生魂的力量,那么除妖师的生魂自然最为合适。 混血虽然在战斗和持久上比不过除妖师和纯血妖怪,但他们隐匿气息胜过妖怪,敏锐程度胜过除妖师,很多时候都是棘手的对手。 只是秦不昼还有所疑问,比如那批混血到底是怎么来的。就像女主玉紫柔,从小的记忆就在组织中,接受组织的教育,不知道父母是谁。那组织更是不知成立了多久,但至少有十五年,在这十五年间收集的生魂数量,那必然是一个骇人的数字。 想到玉紫柔,秦不昼按了按眉心。虽然他对原主的愿望很感兴趣,但这终归只是可有可无的支线任务而已,虽然可以获取积分来让系统升级,不过他最主要的任务还是拆散官配。 自己第一个世界出了些差错,虽然完成了任务,结局却有点跑偏。所以这个世界他决定换一种更简单粗暴的方式。比如……给男主介绍妹子! 没错,以原主对男主终身大事的操心程度,这并不会崩人设,甚至可以算是极为符合。毕竟,玉紫柔就是他觉得适合男主才引荐进谢氏做助理的。 要不是秦不昼的极力撮合,谢珩这种表面清冷实则孤傲的人决不可能动用一个迷糊的小女生当助理,也绝不会喜欢上玉紫柔。他只要用和原著中相同的方式让男主喜欢上别人就足够了,简单又省事儿。 这算是苦中作乐嘛?想到这,秦不昼心情稍微轻快了些,翘了翘嘴角,把四铜钟收好。他回到谢珩病房前,正准备开门,却发觉外间房中竟有淡淡的灯光从门缝中泻出。 秦不昼略感疑惑,伸手推开病房的门。 只见床头的台灯打开,昏黄的灯光照在青年俊朗清逸的脸上,他微微侧着身,手支着腮撑在床边,长而密的睫毛一颤一颤的。听到门响才朦朦胧胧地抬起头,眨去眼里的睡意:“你回来了。” 他清醒得很快,嗓音却还有些低沉沙哑,秦不昼顿了顿走过去:“你醒了也不再睡一会儿。” 谢珩安静地抬眼看了他,摇摇头,却不答话:“你去哪了。”他似乎也不是真要秦不昼给出答案,只说了声,“夜里凉。”就起身回了里屋。 秦不昼被他这声没头没脑的话弄得一头雾水,坐到床边刚想关上台灯,就发现手边搁着一杯尚有余温的牛奶,正袅袅腾腾冒着热气。在格外寒冷的冬夜,水汽与空气相接,白雾氤氲了台灯的灯罩,当他凑近时被湿润地蒙了一脸蒸汽。 他不由想起刚才坐在这里的人睫毛湿漉漉沾着的小水珠,沉默着盯着看了片刻,拿起杯子一口喝掉里面的牛奶。 秦不昼放下杯子揉了揉太阳穴。不愿多想,把自己塞进被窝就闭上眼会周公去了。 ☆、第16章 现代奇幻(四) 第二天,当谢珩醒来时,入目的就是一张放大距离贴近的脸。 他愣怔片刻,瞪圆的桃花眼才恢复往日的清冷沉静。秦不昼蹲在床边啃着煎饼果子,见他醒来眨巴眨巴眼把剩余的半个煎饼果子整个塞进嘴里,腮帮子鼓鼓囊囊竟还能口齿清晰地打招呼:“早啊。” “嗯。”谢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