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东晋、后魏之际,是非难明,而正于是又绝矣。自辽并于金,金并于元,元又并南宋,然后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脱脱兼采二王之说,独断曰:“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至此,争论半个多世纪的义例问题得以解决,“议者遂息”。于是,乃立三史凡例。 一、帝纪: 三国各史书法,准《史记》、《西汉书》、《新唐书》。各国称号等事,准《南史》、《北史》。 二、志: 各史所载,取其重者作志。 三、表: 表与志同。 四、列传: 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 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 五、疑事存疑,信事传信,准《春秋》。 四月设局,开始纂修。 四年(1344)三月,《辽史》成,由都总裁脱脱上《进辽史表》,首尾不及二一年。参与编修者有铁睦尔达世、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吕思诚、揭傒斯、廉惠山海牙、王沂、陈绎曾、徐爵等。 其材料则取自耶律俨的《辽实录》、陈大任的《辽史》、叶隆礼的《契丹国志》、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以及前朝各史的《契丹传》和志、状、碑石等。 其内容包括《本纪》30卷、《志》32卷、《表》8卷、《列传》45卷,附《国语解》1卷,计116卷。《本纪》记述了辽朝九帝的历史事迹和一代重大事件,在《辽史》中占有首要地位。《志》的内容则涉及辽朝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军事古代风景画鉴赏制度、民族、天文、地理、法制、音乐、礼仪等诸多方面,其内容颇有独到之处。《表》的种类之多,也在其他正史之上。《列传》颇嫌单薄。《国语解》则保存了一些契丹语词汇。 辽朝立国二百余年,元朝史臣以不足一年的时间为其撰修一代之史,时间仓促,资料缺乏,故缺失也就在所难免。其如纪年错误、译名混乱、记事前后矛盾等问题所在多有。 至正四年十一月,《金史》成。由于脱脱已于该年五月罢相,由新任丞相阿鲁图继续主持编修并奏上。 《金史》编修官除前期的都总裁脱脱外,后期有领三史事阿鲁图和别儿怯不花;总裁官铁睦尔达识、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揭侯斯、李好文、杨宗瑞、王沂;纂修官有沙剌班、王理、伯颜、赵时敏、费著、商企翁等。 《金史》所依据的材料主要有金朝官修的《金朝实录》、《大金集礼》、刘祁的《归潜志》、王鹗的《汝南遗事》等。金末元初人元好问,于史事颇为用心,曾有志参与修纂《金史》,因受到阻挠和元初修史工作并未进行而不得遂其志。但他仍以“国亡史作”为己任,潜心著述,多方搜求,自筑“野史亭”,采访搜集金朝君臣遗言往事,“有所得则以寸纸细字为记录,至百余万言”。《金史》编纂中,取自他的著作者为数不少。如《遗山先生文集》、《中州集》、《壬辰杂编》等。时“四方碑、板、铭、志,尽趋其门”。其中的不少资料为《金史》所用。 《金史》包括《本纪》19卷、《志》39卷、《表》4卷、《列传》73卷,共135卷。其中《本纪》前有《世纪》1卷,后有《世纪补》1卷;(列传》后附《国语解》。 《金史》在《本纪》前著《世纪》,系仿《魏书》例。它记述了女真早期的历史,保存了女真建国前的资料,十分可贵。后附《世纪补》,是《金史》的独创,记述了后代追认的几位皇帝的事迹,处理得当,也为后世修史者所继承。 《金史》在史料的裁减增补和记述方式上,处理比较合理,详略得当;对重要的人物、事件、制度一般都记录得比较详细,能反映出某一历史现象的全貌。编纂态度比较严谨、客观、审慎,可信性较强。该书的《志》、《表》记述比较详细、系统、全面,使用了大量原始资料,所述各项制度,比较清晰,具有很高的史料参考和使用价值。因而后人对其评价也较高,《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元人之于此书,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取办仓促者不同,故其首尾完密,条例整齐,约而不疏,赡而不芜,在三史中,独为最善。” 至正五年(1345)十月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