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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卫辉路总管陈祐再上《三本书》,提出“太子国本,建立之计宜早”,并为改制制造舆论称:“陛下岂欲变易旧章,作为新制,以快天下耳目之观听哉?诚以时移事变,理事当然,不得不尔,期于宗社之安而已矣。”同时再三强调立储问题的紧迫性,指出“语曰:虽有智慧,不如乘势,虽有鎡基,不如待时,今年谷屡登,四海晏然,此其时矣。亿兆戴德,侯王向化,此其势矣。诚万世一时也。天与不受,则违天意;民望不副,则失人心。失民心则可忧,违天意则可惧。此安危之机,不可不察也。伏惟陛下上承天意,下顺民心,体三代宏远之规,法春秋嫡长之义,内亲九族,外协万邦,建皇储于春宫,隆帝业于圣代,俾人监国事,出抚戎政,绝觊觎之心,一中外之望,则民心不摇,邦本自固矣”3。

    大蒙古国汗位继承的前车之鉴,儒臣的反复论列,政治体制的逐渐转变,以及由此带来的宗亲诸王在元代政治生活中地位的下降、作用的削弱,为忽必烈对皇位继承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条件。继建元、建国号和一系列汉法的实施之后,忽必烈按中原王朝建储的成规,立皇子真金为太子,正式确立了嫡传世袭制。自大蒙古国建立以来,首次按中原王朝的立储程序确立了皇位继承人。至元“十年春,中书右丞伯颜持节奉玉册立燕王真金为皇太子”4。册文称:“咨尔皇太子真金,仰惟太祖圣武皇帝遗训,嫡子中有克嗣服继统者,预选定之。是用立太宗英文皇帝以绍隆丕构。自时厥后,不为显立冢嫡,遂起争端。朕(上遵)祖宗宏远之规,下协昆弟佥同之义,乃从燕邸,即立尔为皇太子,积有日矣。比者儒臣敷奏,国家定立储嗣,宜有册命,此典礼也。今遣摄太尉、左丞相伯颜持节授尔玉册金宝。於戏!圣武燕谋,尔其承奉,昆弟宗亲,尔其和协。使仁孝显于躬行,抑可谓不负所托矣。尚其戒哉,勿替朕命。”5不久,又发布了《立后建储诏》,称“盖自古帝王之有天下也。莫不立后以正家,建储以定国”,“比者朝臣恳奏,册室之礼宜即举行。已于今年三月十三日授皇后以玉册宝章;授皇太子以玉册金宝,从典礼也”6。

    立后建储的目的、典礼仪式等都从汉制,授册、宝等为太子地位的巩固提供了保障。为使太子继承和学习历代帝王的统治经验,使国家长治久安,又为其置宫师府,聘请耆德硕儒为师。

    太子真金,母为忽必烈大皇后昭睿顺圣皇后察必,弘吉剌氏,在世祖即位和至元年间政事处理上对忽必烈多所襄助。真金少从姚枢、窦默学《孝经》。中统三年封燕王,守中书令。先后以汉儒王恂、许衡等为师。立为太子后,世祖为立宫师府,置官属三十八人。他们讲述正道经书,并介绍辽、金帝王行事要略。为之“区别善恶而论著得失,深切世用”7。在汉儒的教导和影响下,真金自幼就接受了儒家学说,并主动吸取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治国经验,立志效法他们修身治国的作为。他优礼儒臣,深得汉儒的倾心。而对阿合马、卢世荣等言利敛财的行为颇为不满。

    李埴之乱后,忽必烈对汉宫汉将心存芥蒂,用之已不如在藩邸和即位之初。蒙古大汗对宗亲的赏赐耗费巨大,平定诸王之乱,又使军事费用增加,忽必烈急需理财富国,阿合马、卢世荣等以言利进。儒臣渐被疏远。于是在忽必烈与真金父子身边分别聚集了一批政治上互相对立的派别。他们的争斗必然影响皇帝与太子的关系。两派各以皇帝、太子为后盾,展开了激烈争夺。在真金的支持下,儒臣们不断弹劾阿合马、卢世荣等,二人先后被杀。儒臣们似乎取得了一些胜利,但不久发生的禅位风波却给了阿合马余党一次报复和卷土重来的机会。至元二十二年(1285),行台御史尚文上封事,提出忽必烈年事已高,应禅位于太子,太子知道后很紧张,中台秘其章不发。此事被阿合马余党答即古阿散侦知。

    以大索天下埋没钱粮为借口,拘封御史台案卷。答即古向忽必烈告发此事,忽必烈命宗正薛彻干取其章。尚文与御史大夫谋议说:“是欲上危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之民,其谋至奸也。且答即古乃阿合马余党,赃罪狼藉,宜先发以夺其谋。”8御史大夫与丞相向忽必烈揭发答即古阿散受贿,与其党皆被处死。皇帝、太子间的一场大案总算被掩盖了,但受这场风波的惊扰,太子真金忧悸而死。这一事件严重地干扰了元朝嫡长子继承制的贯彻执行,并导致了以后元朝在皇位继承上的数次危机。

    真金死后,忽必烈数年不立继承人。直到临死的前一年(至元三十年,1293),才接受玉昔帖木儿的意见,选定真金的第三子铁穆耳为皇太子9。

    忽必烈在授太子玉册的诏书中,小心翼翼地避开了封建王朝嫡长子继承制与忽里勒台传统观念的矛盾,没有正面否定忽里勒台选汗制度,而是M.ParTsordER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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