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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节


的脑袋就越昏沉,加之她早上没吃过啥东西,一路逃出来人又紧张,几重作用下竟眼前一黑晕倒在路边了。

    一个货郎经过,瞧见林琴本想一走了之不想惹事儿。

    但他没走几步就倒转回来,先是探了探林琴的鼻息,又摸了摸她的额头,知道她是病倒在地,于是便将她背走了。

    他正好三十来岁了还没娶媳妇,家里又没有别人了无牵挂,干脆将这女人带得远远儿的,好长长久久的跟他做夫妻。

    上会去进货就听到有人说带货去崖州挺赚钱的,而且往南走会越走越暖和……要不然,他干脆去崖州算了。

    第227章 往崖洲去

    崖洲历朝历代都是流放之地。

    对于老百姓们来说,越是往南边儿毒障越多,密林也多,反正若是适合人们生存,就不会成为流放犯人的地方。

    所以,只要是脑子正常的老百姓都不会说往崖洲走。

    可是商人不同,只要有利益,他们就能走遍全天下。

    丝绸之路咋走出来的?

    为了挣钱,商队连沙漠都敢穿越,更别说是崖洲这个尚有人烟的地方了。

    这个货郎平日里好吃个酒,挣两个钱就去吃喝花用了,或是去窑子里快活,这么些年都是这么过来的,也没人给他介绍媳妇,当然了,他也没钱娶媳妇。

    崖洲只是他的一个大方向,他的目的是要把林琴带到一个她无法跑回来的地方,至于最终是不是崖洲其实都无所谓,他打算一路走一路看,若是中途够远的地方有合适的落脚地儿,他也不介意停下来。

    他们这种没家没口的行脚商就跟蒲公英似的种子似的,随风飘荡,落在哪儿了就能在哪儿生根发芽。

    货郎匆匆将林琴带回家,他家就有治头疼脑热的草药,直接煎了一碗给林琴灌了下去,又给她塞进被子里捂着。

    他收拾完东西就开始搜林琴的身,想要一个女人死心塌地的跟着自己,就不能给她身上留一丁点儿的银钱。

    结果这一搜把货郎给乐蒙了。

    八十多两银子,还有些银首饰和一对金耳环,最为贵重的就是林琴脖子上挂着的玉佩了。

    通体碧绿,还毫无瑕疵。

    他是货郎,就是没见过这么好的东西,这乍然见到,也知价值不菲。

    货郎忙将玉佩从林琴的脖子上取下来戴到自己的脖子上,这东西不是他们这个身份能有的,就在本地贸贸然拿出去卖怕是要惹祸事。

    因为这个玉佩,他再度打量起林琴来,见她手指粗糙有茧子,半边脸有些红肿,看来是挨过打的,衣裳穿得也不是很好……

    难不成是大户人家的逃奴?

    若是这样,便更不能留下了,万一被主家找来,搞不好还得搭上他。

    货郎想了想,便锁上门出去了。

    他长年走街串巷,自然知道哪家有骡车卖。

    骡车不便宜,但是他没得选择,实在是舍不得玉,只要远远儿的换个地方,想办法将玉佩脱手咋地也能卖个一两千两银子,够他置业了。

    所以,他不想留在这里被人找到……加上就算是花了银子买了骡车,这不还有些首饰么,这些首饰经他的手咋的也得卖个二十多两银子。

    够了,路上的开销他可以边卖货边挣钱,当务之急是要赶紧离开。

    再者说了,这些他妈的都是白来的钱财,他也没啥舍不得的。

    货郎将骡车买了回来,林琴还晕着呢,他直接把林琴用被子裹了扔骡车里,再把家里的家当收拾收拾能带走的全塞进骡车里,当天就走了。

    左右一间半的破草房子他也不稀罕,走得那叫一个潇洒。

    徐滔好不容易才将林夏至打发走,这个婆娘讲道理,他已经厌倦了,特别是她犯蠢害他很是挨了一顿揍。

    他想着若不是徐得胜插手了,他后脚就能将林琴给弄出来。

    林琴是他的闺女,他是留着有用的,目前他也有目标了,想等过了年林琴十五岁的时候就送去给主簿当妾。

    当时想的是有了这层关系,徐得胜就不好再死压着他。

    就算是现在徐福一家子垮了,可若他有个给主簿当妾的亲生闺女,那也是他的一大助力。

    若是这一步棋成了,他也不用怕家里的母老虎了,金宝就能名正言顺的姓徐。

    可惜……这一切都让林夏至这个村婆娘给搞砸了。

    徐滔恨不得掐死她。

    若不是看在她是金宝的娘的份儿上……看他还搭理她不。

    “这两坛子酒拎去给你老丈人。”徐开山道。“村长的事儿让他放心上。”

    徐福死了,这靠山村就该重新任命一个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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