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博陵郡乃至北方,崔氏文会颇有名望,每年都会有不少人过来参加,以期一举成名,其中不乏本来就有文名在外的士子,往任郡守惜才之名在外,每年也是此地座上宾,在文会上一举夺魁,表现出众之人,还能得他推荐,入朝为官,现如今虽然改朝换代,又有新郡守上任,但为表亲民,与民同乐,新郡守也已回复崔家,说自己会亲至盛会。 文会在崔氏一个园中举行,此地毗邻郊野青溪,又有未谢梨花,无瑕映水,探入院墙,木门敞开,从园中至园外,来去自如,更有几株榴花栽种其间,相得映彰,往来侍女,捧果抱酒,衣香鬓影,士人广袖宽袍,玉笄绸带,更令人目不暇接。 崔珮站在崔咏身边,向他介绍前来拜会的嘉宾贵客,其中不乏比他名望更高的文坛前辈,亦有往日诗词唱和的故友,以他的文采,今日纵不能在文会上摘得魁首,也会大出风头。 但不知何故,崔珮心中,却隐隐不安,连带眉间眼皮,也跳个不停。 在别处招呼客人的崔大郎,寻了个机会过来,将崔珮拉至一旁,悄声问:“昨夜你去找他,他怎么说?” 崔珮苦笑:“他淋雨生了病去歇着了,他那朋友拦着,我没见到人。” 崔大郎皱眉:“不识抬举!必是想等我们让步更多,得更多的好处。” 崔珮:“大哥,我瞧他不是这样的人,否则这些年,他早该回来了,终归是崔家对不住他。” 崔大郎不以为然:“他必是跟解剑府攀上什么关系,以为能以此要挟我们我们,才气势汹汹,想衣锦还乡吧,不过今日他想闹事必是不成了,因为我已经派人盯紧他们,一旦他们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做了什么不该做的,就立马上前把人拖走。” 说话间,郡守与本地县令来到,他们身边簇拥本郡大小官员,场面一时更加热闹。 崔大郎顾不得和他细说,赶紧搀扶父亲上前行礼。 崔珮在人群中左右四顾,好不容易在一群乌泱泱的脑袋中找见崔不去,他正与凤霄一道站在梨树下,不远不近,脸上挂着看热闹的笑容,和其他与会士子无异,看上去像是随时会下场参与文会。 梨花清雅,更映得凤霄风采无双,连注意力完全在崔不去身上的崔珮,也忍不住分了些心神给凤霄。 然后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崔不去既然一开始用了凤霄的假名,那么他身旁那位朋友,是不是也用了假名?那样玉璧一样完美无瑕的人,会仅仅是籍籍无名的身份吗? 另外一头,崔咏却兴致颇高。 在与郡守等人交谈一番之后,他起身向在场众人拱手,浅谈文会初衷,表明欢迎之意,末了道:“今年文会来的人,尤比往年更多,高朋满座,佳客盈席,老朽断言,今日必能出千古佳篇,为表心意,愿以珍藏古琴余音一具,赠与今日诗赋之最者!” 第104章 听见崔咏说出余音琴时,凤霄就打了个喷嚏。 “不对,很不对。”他揉揉鼻子。 崔不去心情却不错:“你从昨夜就在说不对,到底哪里不对?” 凤霄哼哼:“哪里都不对。” 崔不去也不多问:“我没想到崔咏会主动将余音琴拿出来作彩头,你是打算明抢,还是暗偷?” 凤霄遥遥看着那把琴,以他的目力,不必近距离端详,也能将琴看得一清二楚。 崔咏用手指稍稍拨弄一下,琴音潋滟而出,动人心弦。 果然是把好琴。 一把上好的琴,在精通乐理的人手中,能奏出天籁之音,在内力深厚之人手中,更能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 虽说余音并非天下第一琴,对凤霄而言,也不是非得到不可,但既然碰上了,又近在咫尺,不拿到手,那就太可惜了。 他琢磨着怎么把琴弄到手,闻言就挑眉道:“怎么?我就不能靠诗才脱颖而出,让崔咏不得不将琴给我?” 崔不去有些惊讶:“没想到凤府主竟还有凌驾在场众人的才学,能否让我先闻为快?” 凤霄哼笑:“我一首诗值一把余音琴,若先给你听了,你能给我什么?” 崔不去沉默片刻:“崔某两袖清风,您还是留着待会儿技惊四座吧。” 此时,崔咏一席话已激起千层浪。 虽然在场十有八九的人不会武功,可并不妨碍大家都听过余音琴的名头,就算没听过,能让崔咏拿出来当彩头的琴,必然是名琴,这下子,就连原本看着看热闹心态的人,也开始在心里盘算酝酿惊艳诗篇。 崔咏拈须而笑,一边与郡守交谈,视线有意无意,扫过崔不去他们这个方向。 崔不去注意到了,凤霄更是早就看见了。 “你看他被你吓得,如同惊弓之鸟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给他个痛快?”凤霄调侃道。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