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活不过这个冬天了。 我在想,要是你能偶尔想起我,我就不算真正死去了。如果我们的孩子能生下来就好了,你看到他,就会不由自主想起这个蠢人吧。 说到底,我们也只认识了三个月。三个月,说快是真快。可能以后,过了三四年,你都不记得我长什么样了。 所以,我不想让你背负我的感情过一辈子,把我当个露水情缘,就好。 (之后又续了一段) 我很想这么说,但我是个自私的人。或许我怕的不是死,而是被你忘记。也可能不是忘记,是不在意了,放下了。 我不在了,你是应该放下的。可我很自私,无时无刻不想在你心里生命里留下痕迹。你会记得我送你的发夹,记得我怎么欺负你,记得草莓的味道,还有这些天我们一起睡过的被窝,甚至当你闻到烟味,会想起我。 我的路走到了头,我得到了结果,可你的路还有很长。或许你转眼就忘记这个傻子了,会碰到更多更好的人,从中间找一个共度一生。 可我想自豪地说,绝对不会有人能比我爱你爱得更深。 昨天晚上,我半夜离魂,惊醒了。我做了个很可怕的梦,梦到你忘记了我,我去找你时,孩子死在了我肚子里,我求你摸摸我的肚子,你拒绝了,和别人走了。我吃了药,产下孩子,很多血,很痛,比我割腺体的时候疼百倍千倍。但也没有用,它已经不会长大了。 我把孩子埋在了无良镇,藏在那个楼梯的水泥缝里,希望你经过的时候,它能看到你,认出你是它的父亲。我埋的时候,你已经来了,你很好,虽然认不出我,却帮我一起把塑料袋里的孩子埋下去,你很温柔,还提醒我,让我给孩子买个墓地,藏在这里,尸体会被野狗挖出来吃掉(这段被横线划掉了)。 但那是我们的孩子啊…… 为什么连野狗都要吃它。 我们的孩子,它都没有名字。你还没来得及给它取名字。 我好希望他的父亲能给他取个名字。如果有人能对他赋予深深期待和爱,给了他有意义的姓名,该多好啊。 我努力追上你的脚步,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场空。 你是那么的好,那么可爱,可为什么,我就是无法最终拥有你? 我和你过的每一天,都让我更痛恨命运。日子越快乐,越幸福,我就越痛苦,越懊悔。我真爱你啊,跟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值得的。如果能以金钱来衡量你的好,我可能是这世上最富有的人。我一想到,今后我再也过不上这样的生活,或许有一个人,会代替我的位置,享受你的美好,替你梳头发,亲吻你的脸颊,听你亲昵的呼唤,占据你的心和怀抱,我就痛到无法呼吸。 为什么不能是我? 我除了你,已经一无所有。 这二十天,我过得无比幸福。 谢谢你,席莫回。你如此爱我,我如此感激。 这封信不会交到你手上,我写完就会烧掉,你永远不会看到它。 希望你……能记住我。不是作为桓修白,而是作为,爱你至死的外乡人。 骗你的。 你还是忘了我,放下我,快乐过一生吧。 —————— 一夜风雪过去,早上醒来,天气格外晴好。 席莫回从床铺里坐起来,昏昏沉沉地抱着膝盖,等了好一会,也不见有人推门进来。 连早饭也没准备。 他敏感地察觉到一丝不对,忽然想起昨夜他们本该启程回到无量世界。他立刻下床,第一脚踩到了地板上的什么东西,退了一步,捡起来,是张指甲盖大的小纸片,边缘有焚烧过的痕迹,没烧焦的那一面仅能辨认出两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