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汉倒也没观衣识人,见贾赦看着玉麦地,一副下乡人进城的好奇模样,还去田地里踩一脚,叹口气,解释道:“这是番邦传来的玉麦,结果后一粒一粒的很漂亮,主人家听闻了能美容养颜,命我们栽种培植的。” 贾赦闻言,面色忽然有些凝重起来:“这一粒一粒的,是金黄色的那种?一个大棒子里有好多小粒?” “这位小哥,你知道?”李老汉奇了,忙不迭问道。他们适着种了两年了,去年从广西那边一个商贩那里听到些他们家乡的种植方法,秉承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原则,实践一二。 “我……”迎着李老汉那迫切炽热的目光,贾赦难为情的摇摇头。他饶是记得上辈子到最后流行起来,似乎也成为一种主食,但他依旧只在餐桌上吃过。 “你好好先培养着,我记得这玩意从广西还是广南流传起来的,因为干旱还是怎么的就一下子广为人知了,我派人去那边寻摸个会种植的。”贾赦见这老实巴交的老汉子目光黯然,忙不迭接口说道,而后还郑重无比:“虽然它的确有美容养颜的作用,但是李老汉,你不能用这样暴殄天物的表情来看他们的。这玉麦没准在其他地方就是主食呢!相信我,主人家是不会那么肤浅的。” 李老汉怔怔的看眼小厮装的贾赦,呆呆的点头。 这边崔宇看着无比认真强调的贾赦,总觉得人重点在后半句。 因存着对玉麦种植的心思,贾赦又听闻了一会,发现自己实在是缺课太多,不懂,而且这似乎相逢恨晚的两人还讨论起施肥了。 一听,就想捏鼻子! 贾赦惨兮兮的拉拉崔宇的袖子,表示自己要先溜号了。 崔宇见贾赦也算难得可贵,也不想一下子就把所有东西往人脑袋填鸭式的塞进去,故而十分大方的点点头,只让他尽快病好,便放人离开,自己继续跟李老汉讨论种田。 离开之前,贾赦还听得李老汉忧心忡忡着:“今年开春后雨水就比往年少……”忍不住脚步加快了几分,他虽然佩服这老农一生专心伺候庄稼,但这依旧……怎么说呢,他应算饱汉不知饿汉饥,无法很发自肺腑的理解庄稼对农民的重要性。就算作为一个小父母官,他也达不到崔宇这种的。 这崔宇感觉啥都晓得。 果真是别人家的孩子! 他……他赦老爷不羡慕,不羡慕! 贾赦回到主院,直接挠了挠墙—他真得不羡慕!因为他会投胎!崔宇这一切都可以用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来说明问题。 而他们家呢? 就算墙,也是金碧辉煌的! 又挠了挠墙,贾赦确定自己摆正了平常心,拉着贾敬说起了玉麦:“哥,听说这东西美容养颜,我也打算派人试着种一下。” 贾敬一脸鄙夷:“这包种子不就是你当年丢过来的?” 贾赦目瞪口呆。 “好像是镇国公府牛家那小子给你带来的舶来品之一,你不记得了?”贾敬瞥眼贾赦,问道。 “老牛年年给我送那么多东西,我……”贾赦垂首:“我……我不记得了,也是应该的嘛。”牛继宗,他打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摒弃了门第之间,毅然从商,如今据闻已是海商首富,正在海外飘着,当然也似乎是奉了皇命在寻什么东西。 联想到从贾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