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丛重从醉酒熟睡中醒来。满屋子的黒暗,满屋子的酒气尚存。他打开床头灯,掀开被子一看,知道自己连衣服也没脱就睡了。 这时,他才依稀记得,昨天下午下班后他没回家。先独自一人带着无比的惆怅去河边行走,借此消愁。他不愿意听到他母亲见他这么反常的样子而追问不止的声音。 冬季的黄昏,符江河边虽然空气清新景色宜人,但不知是寒冷的原因还是别的什么,散步的人还是寥寥无几。 丛重-个人低着头走在宽阔的色彩斑斓的路面上似乎心事重重,步伐沉重。 河边的灯亮了,两岸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倒映在清沏的河水里,在微风的吹动下泛起五光十色的涟漪,格外壮观美丽。 可是,丛重却无半点心思欣赏这美丽的夜景,脑海里突然出现山路上,他开着奔驰紧追上了前面的一辆白色宝马,然后保持一定的距离紧跟着。当前面宝马驶到一段左边是山,右边是陡峭悬崖时,他重踩油门,奔驰便冲了上去。一刹那奔驰从宝马身边呼啸着擦身而过。接着后面传来宝马坠下悬案传来爆炸的轰隆声。 他不禁打了个寒战,旋即离开了河边。 不知不觉,他走进了一个酒吧。酒吧老板似乎对他很熟,笑逐颜开地接待了他。 他似乎记得,他一个人坐在一个角落的桌子旁,先喝了半瓶白酒,以后又喝了几瓶啤酒,再后又喝了些啥就记不清了。总之,他喝得来感到舌头僵硬,脸上燥热,胃里翻江倒海,眼睛模糊不清,腿脚发软。 这时,他想回家,便从身上抓了一把钱扔在桌子上站起来就往外走。他走得踉踉跄跄,手在乱舞,脚在乱槁,还沒走出酒吧的门,便“扑通”-声倒在地上不动了。 幸好,酒吧离红化公司不远,酒吧的老板对大名鼎鼎的红化公司老总丛重以及他的漂亮女秘书何芳很熟。于是,酒吧老板立即给何芳打电话,叫她到酒吧来接人。 何芳也许是为了避嫌,也许怕男朋友知道后吃醋,也许还有其他原因,她在来酒吧前专门给甘正林打了个电话,叫他立即到某某酒吧来,说丛重有请。 甘正林这个大酒鬼,当时正在家里吃晚饭,一听说在酒吧,又说是老总有请,便立即放下碗筷,扑爬跟斗的赶到酒吧。可是,进门一看,丛重满身酒气的躺在沙发上睡着了。这时,一辆的士开来停在酒吧门囗。何芳从的士上下来快步走进酒吧。 不一会儿,甘正林与何芳一起将全身瘫软的丛重从酒吧里架扶出来塞到的士的后坐上,二人便上车把他送到了丛重住的小区门囗。 何芳和甘正林将丛重像拖死猪一样把他从车上拖下来,然后一人一边把他架扶进小区向他的别墅走去,直到开门把他送到床上。 当然这后一段,丛重当然记不得了。但他上床后突然抓住何芳的手,说“素芳,亲……亲爱的,我,我没醉!真的,我没醉!你,你不要走。留下来陪,陪我”的话,此刻却忽然从他脑海里冒了出来。丛重喊的这个素芳,就是和赵前新一起被凶手杀死了的鲜素芳。 说起鲜素芳,这个已经变成鬼的人突然再现在他的眼前。 那是三年前的一天下午,丛重在会议室和人事科长一起,准备面试一位新来找工作的女大学生。此刻,两张复印履历表摆在丛重和人事科长的面前。履历表上还贴有一张二寸半身照。从履历表上看,这姑娘名叫鲜素芳,二十岁,大学毕业,家住四川高县某乡某村。从照片上看,与其他农村出生的姑娘一样,眉淸目秀,自然纯朴。 门开了,进来的却是一位身材高挑,皮肤白晣,鹅蛋脸,柳叶眉,大眼睛的年轻女人。这女人看起来与照片上的女人形成鲜明对比。前者没经打扮,略显纯扑清贫,后者略施粉饰,显得美貌如花。 其实,这很正常。进入二十一世纪的年轻人,尤其是女人,更加懂得找工作接受面试的第一印象。上世纪那种接受面试时不仅不能化妆反而故装朴素老实的表现似乎已经过时了。现在的面试,除了测试知识和能力以及思想道德以外,还需要看形象和形体的表现。于是,应聘者适当的打扮-下自己,更是一种凸显自我形象的表现,这与找工作的成功率几乎成正比。鲜素芳深深懂得这个道理。 于是,她脸上化了淡妆,穿着粉红色外套,蓝色牛仔裤,飘着油亮长发,一副青春焕发模样。这一打扮,使她完全不像农村出身的人,倒像是城市百万大款或大干部家庭出生的千金小姐。 鲜素芳面带微笑,像朵红云似的飘到丛重面前,说了声丛总好,便十分自然地站着等待丛重的问话。 “你叫鲜素芳?”丛重再次看了一眼鲜素芳的履历表问。 “是的。朝鲜的鲜,朴素的素,芳苦的芳。”鲜素芳回答得落落大方。 “你怎么不说是鲜花的鲜,素质的素,芳华的芳呢?”丛重问。 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