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葛支队跟手下人沟通完毕,便过来告诉林落:“小林,关于左科长的调查结果出来了。他确实有接触氰/化/物的条件。他本人和亲友在这个即将拆迁的小区都没有房产。” 林落疑惑地道:“这样啊,那他去支队大门口煽动闹事的目的就不简单了,是想转移目标,把死者的死推到开发商身上吗?” 葛支队点了点头:“这个可能性很大。” “可惜的是,我们还没有查到殷红和左科长之间私下是否有联系。你也知道,现在想办手机号太容易了,也不用身份证,在大街上随便找个卖卡的小贩就能买到手机卡,他如果还有不对外公开的号码,那我们也难以掌握。” 林落当然清楚,现在电话号还没有实名制,警方要是想利用通话记录来查案,是有一定难度的,结果不一定理想。 洮河市的一名刑警却道:“葛支,左科长目前是单身,如果殷红与他存在不正当关系,那他们很可能会去左科长家里私会。” “去他家里搜搜,或许能找到些有意思的东西。” 其实葛支队也想到了这一点。但他比较慎重,想了想,道:“小林,要不先回支队,把刚才从吹风机上提取到的指纹比对一下,看看与殷红本人的是否一致?如果是,那就说明,殷红有重大做案嫌疑。那我们就可以开出搜查令,对左科长家里进行搜查了。” 林落配合地道:“可以,这个应该很快,她这个指纹还是挺清晰的,回去稍微处理一下就能出结果。” “其实我刚才用肉眼看过了,应该就是殷红本人的,问题不大。但鉴定书还是要出一个,方便开搜查令。” 这时法制越来越健全,警方要对居民家里搜查也不是随便就能搜的,需要掌握了一定的线索,局领导才会批示。像这种搜查令,就需要局长或者副局长鉴字才符合规定。 比对的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吹风机出风口的指纹确实是殷红留下的。 吃过午饭,四五辆警车便从洮河市局出发,到达左科长所住的小区时,还不到下午一点半。 左科长不在家,但洮河市局也有擅长开锁的高手,那高手用铁丝钻进锁眼里转了一会儿,门锁就开了。 但这些警察并没有直接冲进去,而是请了一位社区干部过来帮忙做见证,等社区干部到位了,刑警们才穿着脚套,进了左科长家。 林落和葛支队是第一批进去的几个人,几个人刚进入玄关,就注意到,门口的鞋架上不只有男式鞋子,还有好几双女鞋,除了女式拖鞋,还有两双高跟鞋,一双女式黑色长靴。 再看鞋架上的衣挂,那上面挂着两条丝巾,一个鹅黄,一个玫瑰紫。林落和葛支队对视一眼,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看来,左科长这里经常有女人过来。至于这个女人是不是殷红,还需要再看。 如果能证实,那几双鞋子和丝巾的主人就是殷红,那这个谋杀案,左科长只怕也脱不了干系。 不管是为了情,还是为了巨额的拆迁款,他们两个人都有强大的做案动机。 众人进入室内,还没进卧室,林落等人就在客厅的桌面上看到了殷红和左科长两个人的合影照片。那照片被夹在镜框里,斜斜地放在墙边的置物架上,两个人肩挨着肩,左科长一只手臂还揽着殷红的腰。随便看看,就能知道,这俩人关系不简单。 这时,一位刑警又找出了一摞照片,大都是这两个人的合影。有这些合影,完全可以证明他们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了。 葛支队暗暗叹了口气,心想他们之前其实也怀疑过殷红,但因为他们没有殷红做案的证据,就没有深入调查这个外遇对像,这就导致他们进入了死胡同,不得不求助于林落。 现在看来,林落能这么厉害,不只是因为她掌握了很多别人没能掌握的技能,还因为她足够细心,能观察到别人察觉不到的细节。 这种能力,正是一个顶级刑侦人员所需要的。 胡乱想了想,葛支队便命令手下人对左科长的家里进行仔细搜查。他又另外派了一个小组,去找左科长,找到人了就把他带到支队去审一审。 接下来的勘查过程,林落参加得不多,她主要是跟在勘查人员后边看。具体的取样工作,她并没有干涉。 这个房子里到处都是殷红与左科长在一起的证明,根本不需要她插手了。她现在最关心的就是能不能在左科长这里找到剩余未用的氰/化/物。 如果能找到,证据就又多了一件。这个案子办到这个程度,其实已经不需要她再插手了。 剩下的就只是一些流程式的问题,葛支队他们都是办惯了案子的,他们自然知道该怎么办。 大约半个小时后,一位刑警小心地拿过来一个玻璃瓶子,瓶子不大,大概有食指长,直径约三公分。 在瓶子外壁上的白纸上,用圆珠笔写着氢/氰/酸这几个字。 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