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等盛安宁回答,直接转身走了。 盛安宁很奇怪,原主亲爹早就牺牲了,程明月又嫁这个男人,对原主也不好,当初因为原主和外公划清界限,才不得不去盛家。 说起来,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原主的亲爹和程明月现在的男人是堂兄弟关系,就是堂哥死了,堂弟娶了堂嫂。 盛安宁甚至心里阴暗地觉得,说不定程明月早就和堂弟搞到一起了,毕竟男人常年不在家。 周时勋见盛安宁在愣神:“现在回家吗?” 盛安宁才回神,拽了拽身上的衣服:“回家,我要去洗澡,身上都要臭死了,你闻见没有?” 说着还往周时勋跟前凑了凑,非让他闻闻。 腐臭的味道吸附在头发和衣服上,一时半会儿也消散不了,刚才周时勋就闻见腐烂的臭肉味。 现在盛安宁凑近,那股味道更浓,让他忍不住皱眉:“你不怕?” 盛安宁扇着风:“有什么好怕的,你不觉得活人比死人更可怕?走走走,赶紧回家,我要去洗澡,要不晚上都吃不下去饭了。” 周时勋看着走在前面精神抖擞的盛安宁,他笃定,她绝对不是第一次解剖尸体,也不是第一次看见死人。 要不然不会是这种反应。 他十七岁入伍,第一次见血腥场面时,把隔夜饭都吐了出来,更是好几天不能好好吃东西。 眯眼看着盛安宁的背影,她这样肆无忌惮的生活也很好。 只是程明月来干什么?是听说了什么,所以来证实吗? 盛安宁回家拿了换洗衣服匆匆跑着去澡堂洗澡,把头发洗了好几遍,连指甲缝都没放过,使劲搓洗几遍,确定一点味道不会留下。 洗完澡就在水房顺便把衣服洗了,才端着一盆湿衣服回家。 周时勋已经做好晚饭,小米粥,杂粮馒头,还炒了一盘韭菜鸡蛋。 这是盛安宁来这个世界第二次看见绿色的菜,有些稀罕:“哪儿来的韭菜?闻着就好香啊。” “下午那会儿陆长风送来的,本来想包韭菜鸡蛋饺子,我不太会和面。” 周时勋很诚实地回答。 盛安宁已经很开心了,周时勋拄着拐杖能做饭就不错了,而且这边大男子主义真的非常严重。 这些天她就发现,房东家每次都是女房东做饭洗衣服洗碗,而男房东回来什么都不干,往房檐下一坐,不是喝茶看报纸,就是夹着烟卷抽。 孩子哭都不会哄一下。 所以她才发现,周时勋身上完全没有这些毛病,家务会一起干,甚至会抢着干。 这么一对比,更加觉得周时勋很好,笑着跑去晾了衣服,洗了手过来帮忙盛饭: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