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天? 敛骨没什么复杂的程序,只需要小心地把骨灰转移到骨灰盒内,有手就能做。 所以刚才,宋书灵没有拒绝阮榛。 不管有多少花花肠子,也掀不起什么风浪。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那人的动作,恭敬、认真、而又小心翼翼。 像对待一枚轻飘飘的羽毛。 阮榛的确是这样做的。 不过他的表情,没有一丝的哀悼。 为什么…… 烧得这么干净吗,居然什么也找不到! 他背对着宋书灵,有些慌乱地用工具扒拉着骨灰……连块石子大小的骨头都没有,哪儿有钥匙的影子! 阮榛脸色苍白。 耳畔仿佛响起宋琴文的笑声。 人年龄大了,笑得厉害就容易咳嗽,喉咙像坏了的老风箱,呼哧呼哧地漏着风。 三天前,他被迫前往宋家,在那富丽堂皇的卧室内,见到了躺在锦绣堆里的宋琴文。 “好孩子……” 宋琴文拍了拍床褥:“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 阮榛一动不动。 “怎么,怕了吗?” 他一边咳嗽一边笑:“别害怕,你想要什么我都能给你,钱,地位,名誉……只要你想,我都可以给你。” 他贪婪地看着阮榛的脸。 太年轻了。 宋琴文这辈子什么都有,所有的欲望都能得以满足,他情人众多,子嗣颇丰,在商场如鱼得水,于政界左右逢源,时常参与慈善事业,捐赠无数的教学楼—— 轰轰烈烈地过了大半辈子,突然怕死。 在此之前,宋琴文对待床伴,体贴又正常。 但身体变差的时候,他却开始恐慌,同时口味也发生了变化。 喜欢鲜活的,小生灵一般的男孩。 第一次见到阮榛的时候,是宋琴文确诊癌症的那天,他为了封锁消息,不走漏风声,拖着病体去参加了场酒宴,恰巧,看到了个风一样掠过的身影。 眼睛很亮。 那么快乐的,花一样的年纪。 宋琴文隔着一扇车窗,看了很久。 他要把人弄到手。 似乎能摸一摸那充满弹性的皮肤,看一看红润的嘴唇,自己也能沾染上生命力,忘记垂垂老矣的岁月。 他朝阮榛伸出手,像拿糖哄一个不懂事的稚子:“来啊,坐到我身边来。” “不,”阮榛摇头:“我不去。” “为什么?” 宋琴文还在笑,痴迷地看着对方的眼睛。 真美啊,这灰蓝色的瞳孔,像是清晨时雾气蒙蒙的天。 好想挖出来,一辈子只给自己看……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