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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何晴


    次日,倘若不是妹喜的一通电话把我叫醒,那么我可能会睡到下午。失明之后,我失去了对时间的掌控。我没有白天黑夜的概念。困了,我就睡;累了,我还是睡。妹喜把保温饭盒放在床头柜上,方便我伸手就能摸到。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一份简易的午饭所带来的满足感。糙米饭很香,很糯。吃着像是高压锅压过的。这就解释了我在梦中听到的声音。那是气阀在抖动。一点腌木瓜丝的配菜又脆又爽,既有木瓜的清甜,又有酱油的咸香。还有一个咸甜口的豉油鸡腿,酱汁充分地腌进肉里,既不会柴,又有口感。妹喜,你还真懂得抓住男人的胃。

    吃完早饭,我坐在床边,一动不动。盲人的娱乐活动多数是沉默,思考与发呆。我是后天致盲的。我拥有过这个世界,却又失去这个世界。这样的差别,使我比先天盲人还要不适应盲人的生活模式。我知道红橙黄绿青蓝是什么样的,我知道汽车是什么样的,我知道女人是什么样的,我知道鲜花是什么样的,我知道大海是什么样的,我知道小狗是什么样的,我知道乳房是什么样的,我知道目光是什么样的,我知道权力是怎么样的,我知道怨恨是怎么样的……我扭了扭腰,听见床在痛苦地叫唤。这床,是二十年前的老式木床。没有多少螺丝和横木,好比六张椅子拼在一起。我庆幸昨天没有把床弄散架。我不自觉笑了起来。忽有一阵凉风拂过我的后背。我颇为惊奇地转过身去,然后伸手探寻,摸到一根根细长的杆子。噢,这好像是铁做的手动的风撑。原来床的旁边有一扇老式的锈红色窗户。我爬上床,趴在窗边,把鼻子贴在窗户上。我抚摸玻璃的纹路,嗅闻铁框的味道,用鼻子去观察这个崭新的世界。

    何晴是我的初恋,我也是何晴的初恋。我们是大学时期的同班同学。她很漂亮,很聪明,很骄傲。不过,她的家庭情况不太好。她是前妻的女儿。父亲与继母更喜欢毫无攻击性的小女儿。何晴是生在羊群里的母狼。她天性食肉,性格独立,过于好强得不好相处。大学里,没少想入非非的男同学企图霸占这位高岭之花。我和他们不同。我知道何晴的名号,却对何晴没有兴趣。那我是怎么和她认识的呢?我想想……噢,是在一场由学生组织的舞会上,我替何晴挡了一杯香槟。对天发誓,当时的我绝对没有任何英雄救美的意图。我纯粹是行绅士之礼罢了。之后,我和她,和言情小说一贯的套路一样:男配角与女主角相爱,却因彼此家庭的阻拦,最终只能忍痛分手。

    何晴进入商家的公司工作,我是第一个知道的人(公司内派有不少我的人)。我并没有感到惊诧或是惊喜。我甚至没有想过叙旧。而且,我的直觉告诉我,何晴的到来,不是一件好事。我还为此忧虑了几天。眼见大计将成,我不可能不忧虑呀。我永远会把利益的抽屉稳妥地放在情爱的上面。为了消除这份若隐若现的忧虑,在一次线上的项目汇报,我沉默地坐在电脑屏幕前旁听。镜头的畸角没有削弱何晴的美貌。她变成熟了,浑身都散发了智与美的魅力。在她读书时期,许多男人已预见她可以靠自己闯出一片名堂。所以,男人们才会想要得到她,诋毁她,摧残她。我不断地把过去与现在搅浑在一起,尝试让坚硬的心脏再次跳动。动啊,你给老子动一下啊。哈啊,朦胧的初恋最终糊成一锅寡淡的汤。那么,我是为什么加入追逐何晴的爱情竞技游戏中的呢?啊,对。我发现自己的大哥在里头。啊,对,对。是因为我争强好胜。

    我清楚地记得,父亲带我到大家庭面前,郑重其事地介绍我的地位。当时,所有人看着我。眼中没有一丝讶异。他们好像在很久以前,就捕捉到我崛起的痕迹。我在整个家庭里的话语权变多了。这是父亲赐予我的奖赏。我不仅出类拔萃,我还是所有孩子中最像父亲的爱宠。有灵性,又听话。我知道你们鄙视我是食物链最为低贱的身份。怎么,是我就不行吗?我隐忍多年,就是在等一个时机与你们一较高下!你们说我是没有出头之日的奀仔,我忍。但是,你们说母亲是大字不识的蠢妇人,我绝不忍!你们以为我年纪小,听不懂你们的冷嘲热M.ParTSOrder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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