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温荞有些狼狈的从酒吧里跑出来。 她实在不习惯这种场合,更不习惯被别人搭讪。 过去的21年她认认真真读书,从未干过出格的事,一直是个乖乖女。 大学毕业,她被分配到老家溪平的溪平一高教书。 马上开学,她的好友周韵说放松放松,她第一次进了酒吧。 现在她才进去没待几分钟就受不了跑了出来。 她被烟酒混合的味道以及震耳欲聋的音乐弄得头疼,给周韵发条短信说自己先走,就打算回家。 这路有点绕,她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刚才不是从正门出来的,而是慌不择路走到酒吧错综复杂的暗巷。 巷子一片漆黑,周围静悄悄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 温荞莫名脊背发凉,打开手机灯光,加快脚步向前。 直到看见不远处黑暗中闪烁的小小火星。 温荞一下子定在原地,意识到那里站的有人。 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她有些犹豫要不要过去。 纠结半晌,还是硬着头皮往前走。 手指按在电源键处,只要连续三下就可以报警,温荞贴着与那人相对的墙壁前行。 随着火星越近,温荞精神越紧绷,脚步也愈发的快。 经过那人时,她听见“叮”的一声,脑中的弦好像也随着那声响一同断了,下意识将手机照向对方。 “把灯关了。” 下一刻,她听见对方冰冷道。 这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声音,尽管语气算不上好,无法掩饰的是他的声线清越悦耳,温柔起来不知该怎么勾人。 不过温荞关注的是对方说话气息平稳,身上也没有沾染任何酒气,这不是个危险的酒鬼。 警报解除一半,温荞将手机朝下捂住手电筒的灯口遮住大半的光,“不好意思,天太黑了,我不太看得清路。” 黑暗中她看不清那人面容,只有猩红火星发出亮光。 对方沉默着没有说话,似乎刚才如果不是她的光刺到了对方,他根本就懒的开口。 温荞本就不是热络的性子,她也不再说话,继续往前走。 “前面是‘红灯区’,宝贝儿。”温荞已经走出去两步,突然听到身后的人温柔又轻慢的地问她“你确定要一个人去?” “红——红灯区?!”反应了一瞬,温荞的脸立刻烧起来,“不、不是,我第一次来这里不知道路......” 温荞整个人都有些颠覆了,她一直觉得溪平很小,骑着自行车都能把整个小县城转完。 而且这里的人们生活慢悠悠的,虽有人闲嘴杂的通病,但整体压力小,闲适宜居。 她竟不知她从小生活到大的净土宝地隐藏着这样罪恶的地方。 温荞太过震惊,以致没注意到男人轻佻的对第一次见面的她就叫了“宝贝儿”。 那人似乎无所谓温荞的解释,等温荞说完转身就走。 温荞连忙追问“你是要离开这里吗?” 那人站定,冷淡的应声。 “那,那我可以跟在你后面嘛?” “随你。”那人散漫回了句,大步往前走。 “谢谢你呀。”温荞立刻跟在他身后,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身前的人却突然顿住,几不可闻的笑了下。 温荞一直看着脚下的路不防对方突然停下,差点撞到对方身上,她连忙道歉想问他怎么了,对方已经一言不发的抬脚继续往前走了。 温荞没有犹豫,快步跟上去。 她举着手机,拇指仍戒备的按在电源键以备随时求救,灯光照向很远。 她默默看着前面那人的背影,对方个子很高,腰窄腿长,虽一身沉郁的黑,但整个人透着一股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