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无命注意到众人的表情,不屑解释,转身就走,但是顾及到金钱帮的名声,脚步一顿,终是多费口舌了句,“这是金钱帮的东西。” 只不过被偷走了。 这帮杂碎武功不高,顺手牵羊的本领倒是不凡。 趁他与人交手之际,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顺走了东西。 众人:“……哦。” 也不知信了没有。 荆无命张了张嘴,方才辩白一句已经够不容易的,再多的不是他的风格。 路上的这点小插曲,并不影响出门游玩的一家四口,不,是兄弟师徒主仆五人的好心情,他们继续坐着马车向目的地出发。 李园。 林诗音左手托着香腮,眼睫轻垂,似在假寐。 十几年来,她岁岁月月等《多情剑客之无情剑》的更新,操心着表哥的终身大事,为表哥一波三折的爱情时而叹息连连默默垂泪,时而痛哭流涕痛心不已。 如今没了龙啸云对她一见钟情,表哥和龙啸云感情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再也没有人能够拦着他们相亲相爱。 她不用再那份闲心,所以她可以放眼看世界。 老是看表哥的故事不大好,总归要换个口味。 比如沈浪、王怜花前辈们的传奇故事。 林诗音找到了属于沈浪他们那个时代的预言书,指尖轻轻点开阅读按钮,心中燃起了期待。 【那是一个少年,眉如墨画,面若桃花,一身绯衣,外面披着件白狐披风,衬得他越发肤白胜雪,形容昳丽。 但见少年唇角微微翘起,似笑非笑,眼神清澈灵动又颇为捉摸不透。 少年风流肆意,不羁如风,如似火的骄阳,灼烧着人眼。 这个鲜衣怒马,朱唇玉面的少年正是王怜花。他慵懒地抬眸,一双勾人的桃花眼直直盯着迎面走来的瘦削男人,眼底闪过一抹狡黠与算计的光芒。】 林诗音微微吃惊,以她十多年的书虫经验,第一主角合该是沈浪才对,怎么变成了王怜花? 沈浪的名气比王怜花大多了,尤其是他和朱七七人仰马翻鸡飞狗跳的爱情故事。当然,八字形容是她的总结。沈浪和朱七七的爱情在说书人口中是朱百万的千金大小姐千里追夫,历经种种磨难,有情人终成眷属。 王怜花就是助攻,最爱惹是生非,胡作非为,可惜遇到克星沈浪,搅得江湖血雨腥风的大魔头这条路生生夭折。 最终为沈浪的人格魅力折服,跟随沈浪夫妇出海寻仙。 难道情报有误? 不管有没有错误,林诗音被风华绝代的美少年吸粉了。 这样的美少年也不知最后便宜了谁。 可恨自己晚出生二十年,不能一睹王公子的仙姿玉容……只能隔着时光看插图。 当然,林诗音没看太久,她是个名门闺秀,盯着一个外男的画像看太久不大好,就是相亲的对象都不敢这样明目张胆地看。 ***** 马车哒哒疾驰。 精美豪华马车中,绯衣男子神色慵懒地卧躺在舒适的软塌上,纤长的手抵住额头,天鹅颈般优雅的脖子微微扬起,修剪整齐圆润的指甲轻轻敲击在一卷锦帛上。 “你决定了?” 说话的黑衣男人倚在车厢角落,面上罩着半截诡异的银色面具,泛着冰冷的光芒,强烈的存在感不容人忽视。 “不然我何必千里迢迢找他。”绯衣男子漫不经心道。 黑衣男人道:“收徒这种事情,你也好意思托付给旁人。” 良心不会痛吗? 绯衣男子眼眸一眯,笑容肆意飞扬,煞是迷人,若有女人在此,必定被迷得面红心跳。然而,黑衣人熟视无睹,辜负了这番美景。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