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秀十分理解,也很支持,问他:“那你要准备去哪儿游学?去多久呢?” “其实,我之前接到了英国和美国几所高校发来的巡演邀请,同事们也十分支持我出去走这一趟,代表国内与他们做一些新文化上的交流,所以,这次要是出去,恐怕不止国内,连国外也要转一圈的,只怕时间不会短,怎么也要一二年吧!” 这就意味着,未来一二年的时间里,他将要与娇妻幼子分别,将她们母子独自撇在这个地方…… 徽州女人持家守道的本领是毋庸置疑的,他从小便见惯了许多顶梁立户的妻子和母亲,离别,似乎已然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是,那些毕竟都是别人身上的事,再如何的平常,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无法洒脱…… 叫他如何忍心与她们分别呢! 只要想到会那么长时间不能见到妻子和儿子,他甚至几次都在心里打了退堂鼓。 在与冬秀姐的点滴相处中,他不止是爱他,更是敬她重她,他们不止是夫妻,更是挚友和爱人,是灵魂的伴侣,就像冬秀姐那首《致橡树》里说的一样,他们的叶相触在云里,根紧握在地下,早已是不可分割的一体…… 还有朝儿,从他未出生时,他便开始按冬秀姐说的每日给他讲故事做胎教,寄语和和期盼写了满满的一本,出生后也算是他手把手带着的,从未有一天不见面的,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他只觉心都要化了,觉得自己年少时那个不想要孩子的想法真是可笑幼稚极了…… 看着儿子可爱童稚的小脸,他时常会想,自己应该会是这华国最为疼爱孩子的父亲了吧,毕竟有哪个父亲会那样心甘情愿的给儿子洗尿布的呢,他以后说不定还会成为那种溺爱孩子的家中,就像冬秀姐说的,做一个二十四孝好爸爸…… 他还没听到他叫爸爸,不想错过他第一次站立和行走,他和冬秀姐还约好了要一起做红楼梦考究,要继续翻译国外童话故事…… 胡竞之这边越想越是百般不舍,愁肠百结,冬秀倒是出乎意料的平静,消化一会儿后便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学校和出版社那边都要交接一二,旅途也要提前安排一番,还要联系国外的校方……最早只怕也要待到来年了罢!” 冬秀“哈”的叫了声好,拍掌道:“正好正好,我还怕你即刻就要走,想着咱们朝儿还小,不宜出远门,心下还有些犹豫,再过个一年半载的,就不必怕了,到时候正好咱们一家三口同去!” 在听到胡竞之说要外出游学的消息时,冬秀几乎是在顷刻间便下定了这个决定,没带任何的犹豫。 胡竞之说羡慕她脑内有取之不尽的灵感,肚子里有用之不竭的好故事,可实际上呢,她不过是托了穿越时空的福,从现代得到了那些素材,就算那些素材真是无穷尽的,却也不是每一个都适合于用到这个时代的,也不是每一个都能为她所用的,因为她的阅历根本不足以支撑她取得更大的进步…… 她,才是最该出去游学的那个人! 毕竟她与这个世界有着天然的隔阂,这许多年来也没有融合在一起,她对这个世界知道的太少太少了,也该去接受一下这个时代的地气了,否则她的小说写得再好在新奇,也注定走不永远…… 现在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与胡竞之一道出去,一来不用担心语言和安危问题,二来也不至于叫朝儿在这特殊的成长过程中缺失了父亲的陪伴,她可是好不容易才将胡竞之培养成一名合格奶爸的…… 胡竞之听到她的决定,愣怔了一下,“这,游学可不是游玩,哪有带着家眷的呢?” “不,你说错了,我和朝儿可不是家眷,而是你结伴游学的伙伴!你是去演讲、交流,我则是去开眼界、历时事,而朝儿,他要去学习、成长,咱们各有所求,却是殊途同归,怎么就不行呢!”冬秀拍拍肚子,“肚子里没货的人岂止是你一个人呢!” 胡竞之原本就不想与妻儿分别,冬秀不需多加劝服,他便自动的接受了这个建议,而且越想越觉得好…… 其实带着朝儿还是挺累赘的,再过一年他也不到两岁呢,时刻需要人照顾,长途旅行又很是累人的一件事……他们夫妻只怕有得累了,但再怎么也比将儿子独自撇下来得好,罢,这一路就当是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