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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路人甲 第14节


    冬秀想了想,忙央告道:“娘,我想要去县城里做衣裳买首饰,咱们这里的衣裳首饰几十年也不变花样,看着土死了,去年过年的时候你也瞧见了,表姐他们的衣裳可都是在县城里做的,可好看了。”

    “就为套衣裳,还跑那么远,我可没空陪你去折腾。”

    “叫哥哥陪我去呀,咱们在县城本就有房子,我正好陪哥哥住几天,回来的时候还能顺道去看望舅母和表姐妹们!”

    吕氏想着女儿一向素净,那项圈、镯子、钗环从来也不戴,连头油、花粉也不喜欢用,幸而长得漂亮,要不看着哪像个小姐做派,现在想是开窍了,也知道要打扮了,不好打消她的热情,再者有儿子陪着也放心,便痛快的允了。

    于是冬秀在盼星星盼月亮中,终于与他哥踏上了去县城的马车。

    如愿与哥哥进城了,没有吕氏在身边管头管脚,冬秀真如出笼的鸟儿一般快活自在。

    江耕围本来就很是疼爱妹妹,加上冬秀展露的“才气”和“财气”,心里不由更高看她几分,认为自己妹妹与那一般的女孩子不同,非池中之物。

    因此冬秀略一撺掇,他便带着她出门满大街逛去了。

    不过遗憾的是冬秀只能坐在马车里逛,她也不过分强求,第一次出门还是以安全为要,她胆子还是很小的,万一碰上拐子、小偷、混混什么的了呢?万一有恶霸觊觎她的美貌欲行不轨呢?万一走丢了呢?这可是清末,她总觉得社会治安是极其混乱的,可真不敢乱来。

    县城的繁华热闹就不用提了,商铺林立、人潮拥挤,街道两旁的叫卖之声不绝于耳,好一幅热闹的市井景象。

    冬秀在裁缝铺和银楼定做了衣裳首饰后,便整日流连于各大饭馆和小吃店了,不过十来天脸就又圆了一圈,好在正是长身体抽条的时候,也不怕。

    她还去了自家的茶楼,听了一回书,《新包公案》早就讲完了,现在说的是《提刑官宋慈》,反正每月江澄平也要给他们把报纸邮寄一份过来的,他干脆按照报纸的刊载进度在茶楼里说讲。

    楼上包间里,冬秀吃着各色干果细点,喝着她们徽州特产的祁门红茶,听着楼下传来的独特说书声:“话说宋慈查遍这死者全身,未发现有任何致命伤痕,案情一时僵持下来,这日宋慈偶然间发现,死者头部有蝇虫围绕,发丝内有蛆虫出没,想着那苍蝇喜血腥,有蛆虫则必有破损处,便断定死者头部必定有伤,命人剃去头发,郝然发现,这死者脑内竟有一根粗长的火烧铁钉……”

    “哗~”楼下众人听见这等骇人听闻的杀人手段,不由纷纷感到脑后一凉,这铁钉烧红后钉入脑内,血液立马凝结,所以没有流血,又有头发遮挡,怪不得难以发现。

    冬秀看着楼下众人的表情,心下得意,这真是对她最好的肯定了。

    一时吃饱喝足,又得了精神安慰,顿感神清气爽,突然就有了灵感,她卡文就是怕被有心人认为是讽刺朝廷,然而她这篇文的主角是宋慈啊,正义的主角打败奸臣一向是国人最爱,就算其中揭露了各种黑暗面,可最后不都被主角荡清涤尘、玉宇澄清了么,只要是大团圆的结局就行了啊,谁也不能说什么,至于皇帝,也可以用春秋笔法带过去,说他是为大局着或为奸臣蒙蔽,一时失察,才做出了那荒唐事,最后给个拨乱反正的情节补救一下形象,也是可以一的吧?

    再者朝廷现在焦头烂额的,谁还有闲心管她一个写小说的啊,那专门写谴责小说的人好似也没怎么样嘛,最好的例子就是那李伯元先生啊,他的《官场现形记》给腐朽的官场一顿臭批,也没见那些当官的找事啊,看来是她杞人忧天,太过胆小了!

    想通其中关节后,冬秀也不准备再在县城流连了,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便回了家。

    到家后与各人分发礼物,她娘和嫂子每人一套金银头饰并各色新鲜的布匹,小侄子整套的项圈、长命锁和手脚镯,就连家里的仆妇也每人一对银制耳环,一时家里人人欢喜,只吕氏笑完,又私下里嗔怪她:“你也太大手大脚了,别是把你哥的荷包给掏空了吧,以后可别心里没个成算,你哥现在有妻有子,是要养家的人,哪能都给你花用了,到时你嫂子不得有想法么,以后再要花钱就来找我,可别再使劲花你哥的!”

    冬秀真是想跟她娘炫个富,她现在可是个小有私财的富婆啦,这些个小玩意儿,洒洒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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