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苏垂云表现得太不像是个瞎子了,连明舒都下意识把她当成一个健全的人看。 “晚一点回来吧,就不回来了,你不用等我。” 饭后,明舒匆匆离开,在临走之前不忘记给苏垂云泡了一壶茶,准备好了上好的茶点。 临走之前,明舒弯下腰,从贴身的手提包里拿出了一个红丝绒盒子,里面装着一对钻石小耳钉。 明舒站在苏垂云了面前,她的影子几乎能把病弱的小美人给全部遮挡住,像是不透光和幕布似的。 “别动。” 明舒捏起她的耳垂,把耳钉穿过苏垂云的耳洞。 “和戒指一对的,不值钱,你皮肤白,戴着好看。” 阳光照射在钻石上,细碎七彩的光芒动人心魄,少女感受到耳垂被捏住,陌生的呼吸声在耳畔盘旋。 苏垂云心脏敲击在肋骨上,一只手松松搂着明舒的腰身。 明舒欣赏了一会儿刻有两个人名字缩写的耳钉,她一步三回头,最终在园子的门口开口, “阿云,你是我的女朋友对吧?” 苏垂云抬起手撩过明舒垂落在眼角的一缕发丝,“当然了,我是一起睡过的关系。” “当然是女朋友。” 明舒:。 睡过…… 是指你睡着,我一个人在浴室里搞么。 明舒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僵硬和无语,“我先走了,告辞。” 苏垂云:? 她的金主姐姐怎么不开心? 她的金主姐姐好像快要哭出来了。 等等……她的金主姐姐,昨天不是留指甲了吗,今日指甲怎么都没了? 苏垂云想破头都想不出来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以为是眼花看错了。 苏垂云回到卧室里,慢条斯理地整理明舒昨天晚上留在这儿的换洗衣服。 在抖落明舒的外套时,里面一个纸片掉出来,落在苏垂云的脚边。 苏垂云疑惑,她弯腰去拿。 图片上写着满满当当的字:阿云喜欢吃虾饺,云吞面,喜欢吃甜口菜,不喜欢吃泼了油的葱,但可以吃生的,喜欢吃熟的洋葱,不过可以少量吃生的,喜欢吃淡水鱼肉,鸡蛋只吃溏心的…… 一个字写得都很认真,后面把她能想起来的,所有关于苏垂云本人的饮食喜好都记下来了。 最后一句话是,“很久没有见阿云了,不知道她还喜欢吃我做的菜吗……” 纯情,太纯情了。 苏垂云光是看到工整的字迹,不敢想若现在不是她,而是是原主,会怎样糟蹋这份心意。 在原书中两人谈恋爱时,原主把明舒辛辛苦苦做的一桌子菜都给掀翻了。 原因是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