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落远在天边,王知唯更不可能,苏声晚不知去了哪里,草黄纸上排在百里奇前面的都不在长安。 既如此还有谁能拦的下他? 李弦一沉默了会儿,像是想到了什么,那双眸子变得很亮,然后笑了起来。 “是他?” 国师点了点头。 “是他。” …… 每一个势力都会有善恶好坏,就像人站在阳光下总会有阴阳两面。 当翌日太阳升起的时候,一个身穿黑衣看起来有些矮胖的男子走出了城门,踩在绿草上,顺着官道慢慢走着。 这就是百里奇。 其貌不扬四个字可以很好地形容他。 他长得并不丑,脸上肉嘟嘟的,看上去甚至还有些可爱。 每个人都有一些小癖好,比如李休的洁癖和懒。 醉春风的嗜酒如命。 而百里奇的爱好就是穿黑衣,然后混在茶楼里听说书人讲着草黄纸上那些传奇人物的故事,每当提到他的时候他都会眯着眼睛暗自陶醉,然后偷偷摸摸的从怀里拿出两文钱做个打赏。 李安之昨天夜里没有回军营,也没有回王府,而是在城头站了一夜。 一眼没眨。 直到此刻阳光破晓而出,百里奇走出了城门。 橙黄色映在他的盔甲上,平添三分威武。 他居高临下看着百里奇的背影,一只手放到了腰间的刀把上,双眼渐渐眯成一条缝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百里奇的身影越来越远。 李安之向着城下走去。 他迈出一步,然后身子又停了下来,因为此时此刻城门之内再次走出了一个人。 腰间挂着一个酒葫芦,一身白衣,走起路来懒洋洋的。 这少年向着太阳伸出了一个懒腰,像是要将天地撑开,哈欠连天。 李安之搭在刀把上的手掌渐渐松开,他认出了这人。 这是陈知墨。 第107章 好春光不如做一场 李休的懒是怕麻烦。 陈知墨的懒是真的懒。 尤其是当清晨第一抹阳光照在眼前的时候。 他向前走着,迈步不算快,但每走一步都凭空移出很远一段距离,那双眼神看起来有些空洞,明明是低头看着路,但瞳孔却没有聚焦,又像是什么都没有看。 这种状态若是被外人见了一定会惊为天人,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顿悟或是无量寺所言行走的禅定。 但陈知墨只是觉得有些舒服,当阳光照在脸上他想起了在这时候书院后山的小木屋。 如果没有这档子事发生他此刻一定和李一南对着春风和竹林吃火锅。 而且还是特辣锅底的火锅。 上次那头熊还有些肉没吃干净,虽说现在成了腊肉,但熊做成的腊肉味道如何还真没尝过。 也不知道此次之后还有没有命能吃上一口。 长安往北走是关山和塞北,哪些地方很苦,往南走倒是富裕一些,一路走来都是烟雨江南。 只是长安距离江南很远,哪怕陈知墨已经走了数日,在长乐镇的老茶楼里喝了一杯茶,然后在街边的小摊上下了一盘棋,赢了十几文钱。 他高兴地拍了拍手,开怀大笑着,觉得这镇子虽小,却有意思极了。 百里奇坐在离他不远的书馆里,饶有兴致的听着说书先生讲书。 听到兴起时候那张稍显可爱的胖脸似乎都在散发着满面红光,从袖子里拿出一锭银子拍在了桌子上,叫了一声好,该赏。 银子所带来的魅力永远是无法估量的,那说书先生看到那么大的一锭银子唾沫星子飞的更多,连润嗓的茶水也不喝了。 陈知墨又与人下了一盘,觉得这市井之间有许许多多的小套路,让人眼前一亮觉得有些新奇。 书馆内有人给百里奇送上了一盘干果,像是南山的榛子,这东西没什么味道,吃起来却觉得很爽利。 百里奇拿起一颗轻轻捏碎,然后将榛仁扔进了嘴里嚼了几下,觉得没啥滋味,不如北山上的松子。 又停了一会儿,一卷终了,场面里响起了一连串的叫好声,此起彼伏。 他满意的摸了摸自己的肚皮,然后吃掉了最后一颗榛子,起身走出了茶馆,一摇一摆的长乐镇外走去。 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