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归正传~ 不过以上这些基本上都是老生常谈! (书中代言(2): 正所谓~ 没有叁两叁,岂敢上梁山,那种活动……俺是万万不敢去的!) (小弟万万不敢隐瞒: 听台湾范进不举兄说……最猛的是……台湾地区有些妈妈……还硬要跟着自己女儿去赴约?~唉哟喂地呀!)。 ★书归正传~ 只听着这些表达能力明显很有问题的台湾大姑娘絮絮叨叨说了一堆…… 想要这个、 想要那个、 憧憬这个、 憧憬那个、?==gt;gt;?开了N多项条件!!! ************************************ 插科?《当事人对话节录》: A?女:「挑老公还是应该要挑个家里有钱的,至少可以让我少陪他奋斗20年……嘻嘻!」 (哇靠!这娘们摆明了想要当个?==gt;gt;?坐享其成的接收利益者!) B?女:「唉哟~?钱……其实只要够用就好了!」 (天哪!!!?她这句话儿……更可怕了!?---gt;?真可谓是~?骇人至极也!?==gt;gt;?究竟……到底……『多少』……才算够用!) B?女:「嫁个「钱够用」的孤儿比较好,公婆那种东西我最不想要了,一秒都不想忍受那种东西,如果有的话……嫁过去又还要想办法把「钱够用」的老公拐出来跟他们分开住……太麻烦了!」 (书中代言: 常言道~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gt;gt;?这个死贱女人……她还真敢想!) C?女:「可是……老公不帅……我的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E?女:「而且……我们都已经到了虎狼之年了,不好好『满足』一下『那里』……, 是不行的!不行的!==gt;gt;『绝对』……『绝对』……不行的!」 (咳!其实……俺认为……「虎狼之年」的「之」字……应该改成「暮」字……肯定会比较贴切些!) 插科~end ************************************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