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桥段: 无名盗的兵器。 似剑非剑。剑身细长,一尺九,韧性极佳。剑脊一指厚,越来越细。尖端为方形,更像铲子,凿子。 可破甲。 此为刺剑。 专断大筋,削韧带。 中者外伤细小,出血极少。 第一次出现。南疆十九寨,破县城掳掠。归途林中遇袭。 全部三百九十一人。 四肢筋断,眼瞎。 无一人死。 第二次。 岭南边界。 南粤国进犯。 围城一月有余,四野村落尽毁。 两万蛮兵。 于归途遇袭,或山崩,或土馅,或火灾。在各种陷阱死伤过半后。其国主五肢被废,耳舌鼻被剜。只是未死。 第三次。 两年前,都城。 人贩组织谭云寺。 七百余僧兵,主持,帮佣尽没。 同样五肢残废。三官被剜。 迫于信徒压力,衙门广发海捕文书。曰“无名盗”。 然,至今未果。 其人踪迹,天南海北。 一身黑衣黑面,不知是男是女。 因为每次出手,都会搜刮所有财物,一文不落。故,怀疑并非一人所为。 但是每次目击者,坚持“只有一人出现”。 民间不知其名,故称其为“无名大侠”。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