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的脚。 “死……死……死人啊。”同学吓得哆哆嗦嗦,猛地抓了把唐起的衣摆,拔腿就撤:“跑啊……” 唐起被他大力一扯,整个人重心不稳,朝河里栽倒下去,那同学浑然未觉,长这么大从未见过死人,更何况在这个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看见一艘载着尸体挂着白幡的小船,这得多诡异啊。 同学惊恐不已,两条腿风驰电掣的逃窜,一边呐喊:“快跑,快跑……” 嘴里催着唐起,却顾不上唐起,他甚至连头都不敢回,就这么一往无前的越跑越远,把同伴撇在了原地,去独自面对那艘诡异的灵船。 得亏唐起水性好,以前没少被他哥掀进泳池里,炼出来的反应,并没呛到水。 待他踩住浅滩的河床站稳时,那艘灵船已经离他不足两米远,船底的水波层层叠叠荡到他跟前,接着唐起整个头皮都炸了,眼睁睁盯着水波中伸出一只惨白的手,白骨一样,从河底探出水面,攀住船舷,被纸糊的白灯笼照亮,泛着阴森可怖的水光。 紧接着冒出一颗头颅,黑长的直发湿哒哒贴在脸上,唐起腿肚子猛地打抖,直接一屁股摔进水里,同时惨叫一声,那颗贴着满脸湿发的头颅扭过来。 唐起几乎吓出心梗,瞬间从噩梦中惊醒过来,然后记起梦中那只白骨一样的手,攀在船悬上,腕颈赫然缠着一圈梵文刺青。 这不是梦,唐起却差点混淆了虚实,如果不是再次看见那圈刺青,碰见那只“水鬼”,他可能就要怀疑自己这些年真的有些精神失常了。 搁在床头的手机一直响,来电显示“孙忘”,唐起捏了捏鼻梁,觉得挺巧,因为他才刚刚梦见这小子。 唐起接电话,对方一声高喊:“唐起起,大宝贝儿。” “大半夜的,”乱七八糟的音响炸进听筒,唐起刚吓醒,被吵得耳鸣,“你能不恶心我吗?” 孙忘,他的初高中同学兼好友,由于当年没考上本市名校,砸钱出国留了个洋,镀完金回归不足俩月,燃着他爱家爱国的热情,满大街疯。 孙忘嘻嘻哈哈笑着,应该是躲进了卫生间,扣上锁,顿时一片清净:“快来金悦大厦。” 金悦的顶层是家俱乐部,入会的都是一群花天酒地的公子哥儿,领着一堆莺莺燕燕进出,偶尔开些生日聚会或露天趴体。唐起来过一次,也就是孙忘回国当晚,他被灌得酩酊大醉,在会所内设的套房醉到第二天下午,因为前一夜他手机不知道被哪个龟孙子扔到酒杯里了,在一大扎洋啤里泡了整宿,报废得明明白白,硬是错过了第二天的出差谈判。 唐起不想再跟孙忘日夜颠倒的鬼混,刚要回绝,这玩物丧志的东西却补了句:“黄老爷子的小孙孙也在。”这么多年交情,孙忘知道他想问什么,不打马虎眼儿,直接道:“黄瑾言,皇长孙。” 黄老爷子刚从一把手的位置退下来,又把亲生儿子扶上去,下面全是沾亲带故的关系,集团的项目想要稳固发展,不可避免要供几尊活菩萨,却苦于找不到地方上香,这不机遇就来了,他翻身起床,到衣帽间取西装:“黄瑾言什么时候回国的?” “前两天。”孙忘说,“一直在家里侍奉长辈,今儿才得空出来,我也是半道被朋友叫过来,才知道这是为黄瑾言攒的局,你们计划的那个棚户区的项目不是要找门路吗?来不来?可别说哥们儿没有想着你!” “等着。”唐起偏着头,拿肩膀夹住电话,换下睡衣,拧上衬衣袖口:“半个小时到。” “这破会所连杯牛奶都没有,你顺道给我带一瓶。” “你还没断奶呐。” “别贫,赶紧的,我胃疼。” 唐起结束通话,在陈列柜随便拎了个芬迪手提袋,扭身到客厅,开冰箱拿出两瓶牛奶,塞进包里。 穿鞋拿上车钥匙,他准备系领带,转念又想起那种花天酒地的场合,没有商务谈判,不适合这么人模狗样的打扮。 正好孙忘发来一条微信:“别穿的跟个精英似的,不合群!” 后面再追加一句:“你以为是来上班呢。” 唐起勾起嘴角,把西装外套扒了,衬衫解开两颗扣,敞着凹凸有致的锁骨。站镜前抓两把头发,在额前随意垂散几缕,那股慵懒的味道就有了。 再换块当下年轻人都热衷的计时码表,驼色针织衫外套,开一辆宝石红的panamera,在深夜的大街招摇过市。 到金悦大厦时将近凌晨两点,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房,开在十字路口,唐起下车买胃药时,看见一个穿黑棉袄的人背对着蹲在路边,正慢吞吞地捯饬着一堆东西,他没在意,进了药店。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