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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救世主


强大的人不需要什么外壳,她是被选中的救世主。如果连救世主都需要躲进壳子里怕受伤的话,那世界就真的要完蛋了。

    但救世主在成为救世主之前只是一个心思敏感的小孩。

    小时候的木忻总是一个人生活。

    一个人玩,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上学。父母离婚后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她就更少见到他们了,成年之前一直在两个家庭里飘来飘去,到后来有了经济能力才自己租房。

    在属于自己的那套逻辑尚未成立的时,木忻经常像只受伤的困兽躲在角落里舔舐伤口。有段时间她甚至想过自己是不是该消失,这样父母就不用因为她过年去谁家而吵得面红耳赤。

    她在一次次舔舐伤口的过程里将获得了可再生的心脏和坚硬的盔甲,她一遍遍地告诉自己,我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存在,我还有我自己,我还有我的小狗。

    木忻有一只小狗。

    高三下晚修回家时在小区里捡到的。

    “我去死的话,我的小狗就会饿死了。”

    “他们不会养我的小狗,他们连我都不想养。”

    说这话时她的语气有些低落,声音碎在细密的雨声中。

    没过几秒,她又扬起眉,轻快地说:“陈文洲,你要看看我的小狗吗?是超级无敌可爱的大金毛哦!”

    那天的雨一直淅淅沥沥下着,天晴后出现了两道彩虹。陈文洲第一次觉得如果跟木忻有一个家的话,他灰暗的人生里估计也会出现彩虹。

    木忻许是走累了,蓦地在原地停下,高举起手对着车挥了挥。

    陈文洲开过去,摇下车窗望着她。

    “你要一起吗?”她问。

    陈文洲怔怔地望着她,“什么?”

    “你要跟我一起玩吗?”

    她真挚地发出邀请,那双眼睛里装着小小的他。

    任何一个人都没法在这样的眼神,这样的语气下狠心拒绝她。

    陈文洲在二十九年的人生里又做了一件出格的事,在下过雨后的街道上踩水坑,崭新的体验。

    回家后,陈文洲在玄关处蹲下身帮她脱鞋,把人抱进浴室。

    他让木忻先洗澡,自己则去了客房的浴室。

    等木忻洗完澡出来,陈文洲扫了眼她的腿,她洗的不仔细,小腿肚上还沾着泥点。

    陈文洲把人抱到沙发上,找了个盆接了温水,生平第一次帮人洗脚。

    木忻的气早就消了,乖乖坐在沙发上由着他摆弄。

    被当做什么事都做不到最好的小孩子来温柔对待,对于木忻来说从未有过。

    她没有在陈文洲的举动里感到不耐和轻视,一米八几的男人蹲下身捧着脚用水仔仔细细清理,还贴心地拿了张毛毯盖在她腿上。

    陈文洲换了家居服,蹲下身弯腰的动作能让木忻隐约窥见衣服之下的肌肉曲线。

    他很自律,二十九岁了身材也依旧保持得很好,将自己的体脂率稳定在健康的范畴之内。

    木忻原先以为自己没有西装癖,她还挺讨厌西装的,高中话剧社表演她扮演男主角穿过一次西装。

    人被束在衣服里,动作幅度一大都要担心西装是不是会变皱,穿上后总觉得没有被什么限制住了似的。饶是木忻,套上西装后都会觉得不自在。

    可陈文洲穿西装很好看。

    矜贵,优雅,仿佛天生就是为了穿西装而生的。

    袖子被撩到手肘,小臂的青筋,沾水的手指,得体的西装。木忻突然想到一部欧美老电影,里头有一幕是穿着西装的男主将女主压在沙发上接吻。

    氛围拍得很好,木忻记得那一段的喘息声不绝于耳。

    陈文洲喘得也很好听。

    他不会在床上叫出声,就低低地喘,粗重的呼吸间掺上几个吻,还有一些看起来完全不会像他说的那些话。

    他们第一次接完吻时,陈文洲含糊说了一句:“好热。”

    也对,唇舌滚烫,天也热,他们抱在一起黏黏糊糊亲了好久,额前都沁出细细密密的汗。

    木忻手不安分,把他衬衫纽扣解开了两个。

    “博斯普鲁斯海峡。”她说话间的呼吸洒在锁骨凹陷的地方,指腹在上边轻轻滑过。

    陈文洲轻笑了声,意外道:“原来你会看书啊。”

    木忻哼了一声,“好歹也是个大学生。”

    陈文洲不太喜欢听她提起自己的学生身份。

    学生这个词会将他从热恋里拽出,而后摔进冰冷的池水里,让他短暂地冷静下来,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不同。

    每次刚冷静没多久,木忻就会出来打破他的理智。

    譬如此刻,陈文洲没打算做什么,只是想帮她善后,却被木忻反客为主。

    她抬起一只脚踩上他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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