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照野低声说,目光没离开过弥弥。 “路上小心啊。”弥弥感激他放过她,送他到门口,捏了捏他的手臂,像给一只快炸毛的狼顺毛。 “晚上我迟点回去,不用等我吃饭啦。” 这一句照野没回。 照野走后,小可缠着弥弥不放。 “弥弥姐,他看上去好凶啊……板着脸一点都不带笑的!” 照野对外物的确不会有太大的表情波动,弥弥早就习惯了。想到她第一次见到照野也是这样的想法,噗嗤一声笑了。 “不过他看你的时候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小可绘声绘色,“大概就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抢劫杀人犯有了心爱的姑娘,于是从此放下屠刀洗心革面金盆洗手……” 弥弥失笑:“什么跟什么啊。” “就是不一样啊。”小可挠挠头,“他看别人,像看一块石头,他看你,像看一朵玫瑰花。” 朴实简单的描述,却也浪漫。 “行了。”弥弥脸皮薄,听不得这些话,“我想了个新配方,你帮我来试试。” “好啊。” 弥弥转身前,小可忽然小声说道:“他比哲哲好,哲哲看谁都是玫瑰花……” 弥弥滞了下,没有接话。 - 晚上,照野做了大餐。弥弥本打算随便吃点解决,被他一个电话叫去他家。 照野第n次邀请道:“弥弥,来我家住吧。” 弥弥第n次拒绝:“不——” 照野耸耸肩,给她夹菜。 无所谓,只是床大床小的问题,挤挤也行。 弥弥自然不知他的心理活动,吃了块牛肉,笑着问:“你今天是不是故意来的啊?” 明明一条消息可以解决的事,还专门跑一趟。 更像是为了,见小可? 因为她说过小可是她的朋友。 照野:“你说是就是吧。” “那你还吓她。” “我没——” “我知道,逗你的。”弥弥开心地吃饭,好像她和照野之间,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嘛。 “等一下。”她跑去自己的屋子,拿了一瓶红酒,悠悠起瓶,给照野倒了半杯。“小酌一口。” 照野摇摇头,他从不沾人类的烟酒。 “你不喝?”弥弥讶异。 “狼不能喝酒。” 也不是不能,喝酒后他的行动和五感都会变差,他讨厌任何会影响他判断的事物。而且比起酒,有更多美味可代替。 弥弥“噢”了声,乖乖把那半杯倒入自己的碗里。 “你也别喝太多。”他怕亲起来酒味太重。 “好。”她怕喝太上头,做出难以捉摸的事。 小抿两下,弥弥并不贪杯,狠狠夸奖了照野日益进步的厨艺,换来照野一顿亲吻。 她笑嘻嘻打了个饱嗝,收拾完东西回自己住处。 大门关上,弥弥神色清明,利落关好所有窗户,在阳台上贴了一张纸。 纸上写着几个大字: 照野与狼禁止入内! 做完这些弥弥仍不放心,门锁早被照野掰断,她搬来几张椅子堵在阳台门口。 - 关于玫瑰,我在综艺里听过一个浪漫的小故事。 “我有一个花园,种着一百多玫瑰,路过的人都想摘一朵走,我只看我的书,不理会路人。 一天,突然有一个人过来问我,你这本书叫什么名字。我当时的回答是,你可以把花全部摘走。” 大概就是,你以为我在答非所问,我却是在确认你是我的命中注定。 遇见喜欢的人,送她一个花园的玫瑰。 原文是一首诗歌,作者是千卷,我分享在围脖了。 愿大家都和喜欢的人在一起!!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