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是个极为鲜活富庶的所在,这里生活的多半是凡人,他们被上层的修士们驱使,做着最脏最累的活。 庞大的北海界,便是由这群默默无闻,勤恳生活的凡人支撑起来的繁华。他们如同一群蝼蚁,游走在所有低微卑贱的地方,在不同的角落,被不同的大人驱使,编织这座庞大富饶的海城。 北海由几大世家把控,这几大世家独占北海富饶,经营数百年,却依旧碰不上仙门的边沿,这里只是那些高阶修士度假散心的所在。 春晓一行人的出现,如同一滴水落入海中,悄无声息。 先前在北海出任务的弟子,在早已订好的客栈等他们。 他叫白雀,行叁百八十一,接了宗门内的任务来北海寻一种海鱼的脊骨,无意在去拍卖所开眼界时,见到了大师兄的佩剑。 “我入门时,轻云剑法便是大师兄亲手教的。他那时在雾峰养伤,整整教了我一个月,大师兄的佩剑,我有极深的印象。”白雀见到师门的众人,十分高兴,他已经盼了他们好多天了,“大师兄惯来朴素节俭,但却有一把极贵重漂亮的法剑,剑柄与剑鞘镶满了宝石,弟子绝对不会看错!” 春晓摸了摸长不高的白雀的脑袋,他入门前是个小商户家的孩子,因为得罪了贵人,是以双亲都死了,他也被卖为奴,偶然遇到了金宵,被他带了回来。 金宵为人小气,嘴巴又坏,最没有慈悲心肠,将白雀带回来,他的说法是,这孩子与他生得极像,且灵根斑驳没什么前途,以后可以当做儿子养,他想要当爷爷。 而白雀确实与金宵有几分相似,金宵细眉细眼,薄唇挺鼻,不笑时也带着几分矜贵高傲的讥讽之意,令那俊美贵气多了许多尖酸之气,而同样细眉丹凤眼的白雀却有着一张略丰满的唇,显得憨厚单纯许多。 白雀垂下眼睛的模样,与春晓记忆里初见金宵的模样最是相似,那时浑身鲜血在蛇窟里断肠痛苦的少年,被她救出来后,就是这样垂着细长的丹凤眼,委委屈屈地看她。 白雀自幼为奴坏了根基,是以这么多年,还是一点点的个头,只有十二叁岁少年的模样。 后来金宵越长大越刻薄,一点也不可爱,倒是白雀偶尔令她回忆起金宵也有孱弱的幼年期。 “金宵师兄也来了!”白雀十分惊喜,“哎呀,我早该猜到,以师兄的资历地位,定会随师尊一道来北海的!我该早早备好孝敬的!” 白雀给春晓送了一枝十分艳丽的珊瑚,再看着抱臂的金宵,便摸遍浑身,摸不出第二样像样的礼物,十分懊恼。 金宵嗤了一声:“我也能看得上你那点寒酸的孝敬?” 金宵问:“这些在外的日子,可有遇到心仪的姑娘?” 白雀耷拉下脑袋,“心仪的姑娘,岂是那般容易就能遇上的,咱们整个雾峰,也只有明晦师兄结侣了而已。单身男修,是咱雾峰的传统了……”他一副不想找对象的痛苦模样。 金宵皱眉怒道:“你都多大年纪了,再不找个姑娘结侣,早日生个孩子,再过些年,你还能生得出吗?……” 一旁的几个弟子,应声附和着金宵,仗着是师兄,教训小白雀,“师兄们还等着抱小师侄呢,你这小矮瓜,可叫我们一再好等!”他们伸手敲白雀的脑袋,被金宵挑开,“啧。本就小不点一只,再敲,更不长个了。” 这群弟子混在一起,总是正事干不成,跑题拿手,王泠一无奈将白雀拎出来,训斥他们:“你们若急着抱崽子,就去自己找道侣,别成天欺负小孩子。”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