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岁的小男童穿着一件宽大的道袍,岔开腿坐在高高崖石上,崖底的风逆灌而上,将他的衣服吹得鼓起,露出细伶伶的双腿和双手。 他高高仰起头。 修仙太难了,难就难在,无门入道,没有人教他引气入体,没有人理会一个外门小狗崽的求学心。 男童细瘦的手中各握着两个大馒头,他一大口一大口地啃着,眼睛在狂风中眯起,遥遥望着远处的天空,远处是闷青色的山峰与天空在交联。 这是外门最高的山崖了,他可以看到无数半埋在云雾中的峰头,他总是在想,雾峰是那一座呢?这些看不尽的山峰啊,每一座都藏在云雾中。 魏宋用力嚼着馒头,另一只手摸了下自己的脑瓜,叁年了,自己长高了好多。虽然在外门他一开始受到了很多欺负,但是他很快就适应了。这叁年他活得就像只仓皇忙碌的小狗,他惹怒了主事,虽然一直在被欺凌,但他脑袋很聪明,他总能找到旁的赚灵石的法子。 魏宋快速地将两只馒头都吃光了,顺便灌了一肚子的风,他在风里伸手抓了抓,想:这风,说不定就是从仙人那里吹来的。 登高望远,远处天尽头的云压低,缓缓压了过来,鼻子能够嗅到空气的水汽开始堆积。 快要下雨了,他摸了摸怀中的乾坤袋,抽出了一把小纸伞,打开,扛在肩头,在风里拽着不让他被刮飞。 魏宋又在怀念仙人了,他摸了摸自己的发梢,叁年了,他的头发长长了,但是他又自己剪短了,仙人给他修剪的发型她一定很喜欢,所以他要保管好。 小少年细瘦的身影在崖上,像是误入青山的一只墨点。 被风吹得摇摇晃晃,又像个小旗帜。 “快看,狗崽子在那里!” “我就知道,他总是在这里吹傻风!” 一群男孩子从山下跑上来,扛着乱七八糟的武器,叫嚣着的声音传过来。 魏宋的耳尖动了动,警觉地一跃而起,将纸伞合上,小身子灵活地藏在草木里观望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 可是他的皮肤太白了,晒也晒不黑,不容易潜藏,那张白生生的小脸简直像个漂亮的小灯泡,立马身后追了一条喊打喊杀的小队伍。 雨水淅淅沥沥地洒了下来,魏宋的鞋子很破了,脚趾头都露了出来,他一时不察,被一个凸出的石块绊了一下,滑倒在地,草鞋彻底破了。 身后追来的小孩飞快地堆上去,压住了他,拳头和棍棒都落在他瘦巴巴的身体上。 雷鸣后,暴雨倾泻而下,如豆劈撒。 天生冷白的皮肤成了最好的画卷,将那些伤痕,清楚地呈现,红的紫的,肿胀的撕裂的…… 但是魏宋一声不吭,手脚并用还击,他根本不害怕,他都习惯了,他觉得人没那么容易死掉,只是痛了一点。他一直在挨打,有好多次濒死都熬过来了,没关系。 他丢了一只鞋,脚底伤痕结了茧,但他其实不只有草鞋,他怀中有一个极为珍视的旧旧的乾坤袋,在那里面有着一双上好的丝履,只是他舍不得穿。 魏宋一定要好好活着,然后穿着这双鞋,干干净净地给仙人磕头。 …… 雾峰。 王泠一晋升元婴,春晓为他寻来了结婴丹,又带着众弟子为他护法。 九道劫雷自乌云中依次劈下,倾盆大雨中,雾峰上升起了蒙蒙的霞光,晋升成功的灵韵融入了这片土地。 劫雷中心的土地已经被夷平,盘膝在中心的青年缓缓睁开眼,那双如风般的眸子扫视一圈,捏诀清理了周身尘灰,走了出来。 “师尊呢?” 众弟子兴高采烈地祝贺十一师兄晋升成功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