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的最爱,这是他余生活下去的希望。 向除想死,他真的想死,他甚至觉得自己除了去死什么也做不了了! 他好想她,发疯地想她,想要听她再撒娇,再不讲理,想听她耍赖,想再听她喊一次——阿除。 可是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 这都是他的错,是主人没有保护好她,是他没有用,这一切的一切,全部都是他的错。 那个年少夏天,房间里骤然出现的姑娘,上天恩赐的礼物,向除忘不掉的那声“主人”,和一见钟情的兵荒马乱。 全部破碎。 他一无所有。 浑浑噩噩过了一个多月,很久很久,管家才敢拉开他的房间门,提醒他——他和她之间还有一个孩子。 一个唯一的,她留给他的孩子。 于是他苟活下半生。 可这下半生,是生不如死。 她再也没有入过他的梦,向除日日抚摸她的照片,每天都回忆她的样貌,可是她还是渐渐地在他记忆里模糊了,渐行渐远了。 死之前,向除眼前突然模模糊糊出现一个画面。 夏日的烈阳,周围哄闹。 他推开一扇熟悉的门,小姑娘站在里面,她说:“阿除,你来找我吗?” 尽头是一片柔光,向除伸出手,上百岁的他变成少年模样,泪流满面,追求而去。 程程你别生我气,等等我,好不好? 第261章 我的血很甜哦(1) 云苏刚醒来的时候,眼前是一片漆黑。 周围很安静,云苏磕磕绊绊下床去找开关,摩挲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摸到。 女孩子有点茫然地坐在床上,几分钟后,终于,脑海里传来汤圆的声音,可是她眨了眨眼睛,却看不见汤圆在哪里。 “我看不见你。”小姑娘歪了歪头。 汤圆看着这大好阳光和满屋子的亮堂堂,一瞬间,不太敢说话。 “咳……公主,这个小世界,你的眼睛,有点小问题。” 记忆一点点清晰…… 她这一次的身份其实不低,是一位人类侯爵的女儿,而且自从生下来,就具有极其强大的光明力量和令人艳羡的美貌。 只可惜当下的社会却并不是人类当权的社会,强大的暗夜统领者已经占领了这片土地,他们力量强大,各个面容绝美,有着绝对的优势站在食物链的顶端。 他们的名字,就叫做吸血鬼。 再这样的社会下,拥有光明力量几乎没有什么用,因为吸血鬼已经强大到了几乎无法想象的地步,就连银器和阳光也不能对他们造成太大的伤害。虽然人类也成立过血猎组织,将有光明能力的人集中训练,可是却根本无济于事。 所以—— 云苏总结出,现在自己就是个没用的瞎子。 梳理了一下剧情后—— 不,是个即将要被送去瞎子。 原因是这样的。 光明之力虽然可以对付吸血鬼,但越强大的光明之力也越发会让吸血鬼产生强烈的吸血yv望。 由于这个原因,云苏从小就被家里保护得很好,父母从来不让她随便出门,房间里也经常会放上一些削弱和掩饰光明之力的东西,盼望女儿不会被吸血鬼注意到。 可是前几天,侯爵一家的远方亲戚从乡下过来。虽然两家人并不是很亲近,甚至压根没见过几面,但出于礼数,侯爵一家还是暂时收留了他们。 这一家人里有一个年纪和她相仿的女孩子,叫盖琳。 她对云苏心生妒忌,她和父母商议,只要云苏死了,悲痛之下的侯爵夫妇大约就可以收养她当女儿那时候,侯爵的财产地位,就是他们一家人的了。 于是盖琳想要将云苏取而代之,将她故意诱哄到了吸血鬼的城堡前,果然,强大的光明之力散发出的甜蜜气息很快就吸引了吸血鬼,血族们见到少女,惊为天人,当即就做下决定,让她入选了今年的血仆名单。 而现在……她正在吸血鬼的城堡里,即将被吸成人肉干。 “公主……应该……不会被吸成人肉干的吧?”汤圆小声道。 人类每一个年就会向血族进贡一批有光明之力的血仆,但是一般血仆是不会被吸干致死的。大多数人是能在城堡里得到很好的照顾的,然后一年后被放出去,继续从前的生活。 但这是指光明之力一般的血仆,而光明之力稍强的,往往会因为血液过于美味而被抢食,最后致死。 所以云苏听见汤圆那句话,简直不想跟它说话了。 光明之力稍稍强一点的都会被吸干,更别提她这种这么强的了好不好!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