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跟攻击力道减弱,争取接下来的反应时间,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现场找不到高芥诚那唯一一发消失的弹头跟弹壳,还有为何逃离岸边的怪物,会用缓慢的速度与你交会在丛间小道上。」 「要是我的话,应该会毫不犹豫射击头部……」 推理作家对老同学的个人见解感到不以为然,紧接着说:「然后第三部份就在此时出现了,也就是我刚才跟你提到,你所错过能救出对方的机会。」 「你该不会想说……」陈坤隆双眼慢慢睁大,联想到一个自己不敢置信的可能,语调接着微微上扬:「难道对方就这样背着我的搭档离开且经过我面前?所以在小道上我看到的那头巨大怪物,就是三者体型的累加……也就是你所说的三位一体!」 白夜点点头,刚好一道雷光闪过,数秒后雷鸣随之而来。 「可是……」 「我知道你想讲什么。如果兇手一开始就想灭口的话,那就让高芥诚昏死在火灾中被烧成焦尸就好了,另外中弹的身躯有可能搬动175公分身型的刑警吗?为何不让食尸鬼安静的把对方吃掉就好? 那现在我换个说法。比起留下更多的蛛丝马跡,连同尸体都处理得一乾二净,会不会来得更加安全?只是如此一来,火灾跟消失的刑警就会成了矛盾,所以此处可以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那间房子是不可以曝光且必须将之完全摧毁的,其中必定隐藏了什么足以查明与之相关的线索,相信火迷宫一案的目的也是在此。这两场暗夜之炎,都是为了隐藏某个祕密而引发,中间当然也牵扯到日后你可能成为被追杀的目标,还有放在我们面前这个铁盒子的秘密。 无法让食尸鬼吞下肚的原因,这点尚不清楚,但从受伤仍可以搬动一名刑警这点来看,神秘客的性别确定为男,身高约莫一百八十公分以上,且受过一定的重量训练或曾经学过紧急救助的医学知识,意外的情况也可以设想子弹未伤及重要部位,但从以上都可以判定,对方在与你一对一的情况下,仍保有胜算的可能。而且,既然他带走了高芥诚刑警,自然手枪会落到他手中,这点请你日后谨记也须提防,也是我一开始提到,你可能会被自己所熟悉且是高芥诚身上的某样物品所伤的原因。」 坤隆不甘心的将热奶茶一饮而尽,脸色始终没有好点,宛如可以随时上场杀敌的古代武将。 「所以我要在这里重申一点,无论是我们出马,还是等待警方带来的消息,高芥诚成功生还的机率可能不过百分之三十,即使神秘客是因为某种目的保留对方性命,但时间拖得越长,高芥诚的生命就越没有保障,说不定现在已经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你倒是说得一派轻松……我相信警方现在也一筹莫展吧!」坤隆突然念头一转,捱近身子质问:「白夜,你为什么这么肯定这头怪物不会活活咬死芥诚?如果神秘客日后想以『不可避免怪物的失控』此说脱罪或减轻罪刑,那……」 「不会的,老同学,这一点是不可能的。」一脸充满自信的青年与刑警四目交接:「你可以想想,自火迷宫案开始,那头食尸鬼吃下了什么东西?无论是黄信扬委託向人延的供尸,还是之后你们在海边小屋看到的学童尸体。」 「都是吃尸体……白夜!人少了四肢真的还可以生存下去吗?还有,真的会有以吃人维生的怪物?」 刑警在恍然大悟同时,提出这个不似原本崇尚科学办案的他会问的问题,从语气也可以听出那藏在坚强外表下的不安。 「同学,食人文化一直都存在这个世界各地,特别是过去的亚洲,古代的中国、日本等国都有文献纪载。从袋中的艺术品这点看来,已经可以排除此案食用人肉的怪物为非人类,但我们不能肯定人吃人这种可能性、动机还有行为是不可以成立且不能存在的。 一些小说、史籍纪录,人在饥荒、战乱或是因个人癖好、幻想及异于常人的念头驱使,都会有造就此种同类相食的行为。无论是古代或是近代,皆有出现过利用活人当作献祭给神明后,令族人食用被当成祭品的人类肉身仪式。 近代因为迷恋某号人物,而将对方吃下肚的例子是曾经发生过的。比如有着恋物行为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