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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婆婆是重生的[七零] 第655节


    不过做买卖哪里管那么多哦,双方很快的商量好了价格,小伙子给了钱,把这些东西塞进包里,乐颠颠的奔着火车站去了。

    王自珍:“……这年轻小伙子,果然是不会买东西啊。”

    虽然这种东西真的是很实在,但是这东西它离谱啊!

    如果有人跟她说去沪市回来给她带了礼物,她打开一看是这个,肯定也是懵逼。

    当然,这种东西很实用总是很好的,可是实用归实用,出一趟院门回去带了裤衩子真是……王自珍挠挠头,好在,这小伙子买的东西还是实在的。

    许多年后,王自珍送他家思远去大学,正好又跟这个小伙子遇见了,他是送自己弟弟上大学,正好两个孩子是一个宿舍,这小伙子倒是认出了王自珍,遇见她还格外高兴呢。

    他说:“大姐,你是不知道,我当年来四九城买的裤衩子,平均下来一条比我们那边便宜将近一毛钱了,袜子一双也便宜了三分,我的老师还有所有同学都说我特别会买东西。大家都可高兴了,从那以后我们班级的采买都是我去讲价,嘿嘿。”

    当时王自珍十分感慨,果然,这青春洋溢的运动系男孩子,思路总是跟她这样的家庭主妇不一样。

    不过现在还不是许多年后,王自珍还在感慨这裤衩子做礼物的惊奇事件。

    因为遇到大客户,她这东西一下子就不剩多少了,王自珍打算稍微再清一清就可以回家在拿一拨儿了。突然间,她在出站的人群里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十多年没见,但是王自珍还是一下子认了出来。

    这是娘家邻居家的儿子和儿媳,他们都跟王自珍一个村的,当年王自珍离开村里的时候,他们两个结婚两三年,也就比王自珍大哥两三岁,但是现在看起来足有四十好几。

    两个人都背着蛇皮编织袋,不知道来四九城做什么。

    许多年不见,乍一见到家乡的人,王自珍不是感动,反而有几分慌乱的警惕。

    不过很快的,王自珍就不担心了,因为她发现,这夫妻俩根本没有认出她,大概是因为她摆摊的关系,这两个人好奇的看了过来,不过火车站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摆摊儿,他们夫妻的视线在各个摊位好奇的看,看过了之后找了个位置蹲下来,似乎是等人。

    根本就没在她的身上停顿,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儿,根本没认出她。

    他们蹲的位置距离王自珍挺近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认出王自珍。

    王自珍抿抿嘴,又一想,明白了。

    她当初第一次离家的时候刚成年,因为长期吃不饱又满山跑找吃的,黑瘦黑瘦的,头发枯黄,人也没精神,瘦瘦小小的一个。跟个野人一样。但是现在她一头黑黝黝的头发,她现在已经剪了短发,还烫了头。

    之前在服装厂做临时工也是好几年都在屋里,人白净了不少,也长了肉。

    再加上,她那个时候年纪小,现在张开了很多,自从来到四九城,大概是吃饱了的关系,个头还长高了一些。倒是和以前有点不同了。

    不过要说完全人不一样了,那也不可能,只能说,十多年不见,人的印象已经很淡了,再加上王自珍变了,所以当做陌生人也是理所当然。

    毕竟,在他们印象里,招娣是相当于被人买走的,都跟你娘家断绝关系了,哪里能过的好呢?

    王自珍照常卖东西,丝毫不以为意,既然人家都没认出来她,自然是无所谓了。其实就算是认出来,只要她不承认也一样是没问题的。

    毕竟她连名字都改掉了。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看一个女同志匆匆过来,直奔着这两位,叫:“哥,嫂子。”

    “呼!你总算是来了,吓死我们了,生怕跟你错过了。”

    王自珍对这个女同志没什么大印象,毕竟她离开家的时候也才刚成年,她垂着头照常卖东西,却竖起了耳朵。就听三个人寒暄了几句,倒是出人意料,听到了他们提到她娘家。

    这还是邻居大哥提出来的,他念叨说:“我知道小妹你最好,知道想着哥哥我们。隔壁家的招娣说是也嫁到四九城了,十来年都没回过家,更是没有来往,大婶子一提到她就要骂她是个白眼狼,白吃了家里的米粮。”

    工人装女同志翻白眼说:“得了吧,他家是什么嫁女儿?那是卖女儿,还指望人家回家不成?再说她就算是嫁人也未必是嫁到是四九城的城里,她那种条件,城里人怎么可能娶她?保不齐是嫁到周边的农村了。这嫁给一个二婚的,娘家又跟卖闺女一样,她自己想回家婆家也未必会同意吧。咱家我是个工人,又给他们家生了大孙子,m.PartsOrder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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