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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上海读完大学后,就去美国留洋,读完硕士,又读博士。

    家里虽然希望他能早些把书念完,赶紧回来帮忙,但他心底里,却有着双重的倚仗,毕竟有大哥和三弟担当着父亲的左膀右臂,即便他在外面多念几年书,对家里的影响也不大。于是实际行动上,他总是由着自己,能拖延便拖延。

    直到四年前,家里遭逢大变故,大哥遇难了。

    大哥一走,他这个二儿子,实际上就变成了秦家最大的儿子,理应接任长子的角色。

    当时按照秦世雄的意思,是干脆就让他别念了,直接回上海。但池沐芳知道次子对学问有多沉迷,秦定邦也了解这个二哥有多离不开书本。尤其秦定邦的卓越能力迅速展现后,秦家生意更兴旺了。三弟的出类拔萃生生帮他挤出了几年时间,让他可以坚持到博士毕业。

    如果不是战乱,如果不是家里催他,他甚至有心在外边再读个博士,他读书读不够的。按照最初的打算,他可能留在大学做老师,继续研究学问,若干年后成为一名教授,著书立说,桃李满园。

    旧金山湾区的风光特别美,迎面是海,背靠着山,远离战争,闲逸安然。

    大海沙滩,落日朝阳,是出了门就能见到的景色。但他在那里呆了那么多年,却并没在这景致中走过几回。他总爱腻在图书馆,在别人眼里,他像个书呆子,但他的内心世界有着怎样的自由和充盈,却鲜有人理解。

    直到,他在图书馆遇到了那个女孩,那个和他最为投契的灵魂伴侣。她是美国人,也是比他小两级的同校学生。有趣的是,二人恰恰是在图书馆借阅同一本书时,遇见的。之后,就发现相逢恨晚。

    那个女孩理解他对学术的痴迷,对古典乐的品味,欣赏他的睿智和冷静。即便他不爱多与外人交际,她也不觉得他孤僻,总能透过他的只言片语,透过他的眼神,读懂他内心的丰饶。

    知音难求,如果留在美国,他肯定会和她结婚的。

    但更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会回国的。

    不管国家现在仗打成什么样子,不管租界形势变得多么紧张,他都一定会回国的。

    父亲不允许自己的儿子当逃兵。放任他在外这么多年,允许他像鸵鸟一样把脑袋埋进学术里这么久,已经是父亲能容忍的极限了。该是抬起头站起身的时候了,面对该面对的,承担该承担的。

    那个女孩是她家的独女。不管是女孩本人还是她的家人,都对中国这个遥远的东方国度知之甚少。他们只知道这古国历史悠久,偶尔会在报纸上看到这个国家正在惨遭战乱的蹂躏。但那所谓的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

    况且,她父母连他们的恋情都不太赞同,更遑论让女儿跟他来中国。

    他是个理性的人,作为秦家的儿子,爱情可以占据他的黑夜,但他的白昼却不能只属于他一个人。他一切优越的物质条件,都是家族提供的,他不能只享受却不承担。在必须做的抉择面前,他最终选择结束内心和现实的撕扯,放手,不再耽误那个女孩。

    两个如此相爱的人,最终不是因为不再爱了没能在一起,本身就是一件残忍的事。秦定坤觉得他会一直想念她,会在心底最隐秘的一角,永远留一处给她。

    要回上海时,很多东西都带不回来,他却带了她在图书馆门前的一张照片,那是他给照的。她留一张他的,他留一张她的。

    现在想想,二人竟然没有一张合照,也许那时就天意冥冥,预示着他们二人终将分离。

    不能想,一想心就痛。

    其实他已经准备好了,原本打算九月就回来,但时局又生了变,到上海的轮船一票难求。最后还是父亲给他在美国的老朋友拍电报,颇费了周折,才得了张十月回上海的船票。

    回来时,是秦定邦亲自开车到码头接的他。

    他在轮船上向岸边望去时,就已经发现了三弟身形挺拔地站在车门旁,正向轮船的方向望着。

    他长秦定邦四岁,他已过而立,三弟也快三十。这个幼弟刚进秦家时,因为常年在日头下晒的,皮肤黝黑黝黑的。虽然属虎,却不太健壮,那时太小,个子还没长高,然而目光坚毅,站坐有相,种种不凡已经开始显露,让他印象十分深刻。

    他本来就和向大伯关系近,向大伯喜欢他爱看书,一到秦家,就夸他学问好。后来向大伯不幸遇害,向长松就成了他和大哥的弟弟,再后来,就像亲弟弟一样了。

    秦家三子,老大持重,老三能闯,他则安心当个书呆子。现在大哥不在了,三弟成长起来了。有时候,三弟甚至会像大哥那样,在家里替远在国外的他说话,维护他。这在某种程度上,减轻了他回来的心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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