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再遇你

第75节


    那是属于她的忐忑反应,她会很满意,会痴迷,再在痴迷里产生各种幻想。

    然后有一天,过火的幻想成了现实。

    他写了情书给她,还约她去看电影。

    那天晚上她没有睡着,肯定是兴奋的,但她很快把兴奋压抑下去,装作没有这回事。

    那个周末,她跟着他到了电影院,看他傻傻等,没等到她自己茫然站了好久,还帮人把烟头扔进垃圾筒。

    于是她终于出现,随口说了个原因糊弄他,再观察他的反应。

    但是富贵堆里长大的人,大概在真空环境下待得太久,真的傻得厉害,也傻得可爱。

    她说他就信。

    后来他们私底下有了更多接触,关系迟迟没有确定,因为她不需要,起码在他陷得足够深之前,她不需要。

    所以后来几回吵架,都是她故意的。

    她要他接受她,真真正正的她,溃烂的不完美的,他必须接受。

    她要撕破平衡,要关系里绝对的话语权,要他坚定的爱,不遗余力且毫无保留,要眼里心里只有她一个人,更要从头到脚只听她的话。

    如果问为什么,因为她不需要他无条件的爱。

    面对他的时候,猎得主义占领大脑,那种其他女生向他献好,但他连话都不敢跟她们多说的样子,还有他一点点对她沉迷的样子,真的很有快感。

    她知道自己有病,而且以此为荣。

    有病的人,却可以被身边最优秀的异性喜欢,不是她魅力的最大体现么?

    况且她一直觉得,他也是享受的,不然早就跟她分开了,又怎么会一次次退让,一次次配合?

    其实被一个有病的人控制,进入一段非常规的爱情,不是也很有意思吗?

    再者出身有什么好骄傲的?她同样可以把他踩碎,再亲手把他拼起来,拼出一个只属于她的徐知凛。

    还有他的名字,身边熟悉的人大都叫他徐凛,她喜欢叫知凛,不带他的姓,跟他是谁家的儿子孙子没关系,她要的是这份独特的亲密,要的是比别人更亲昵的亲昵。

    知凛多好听,最后一个字,舌面擦过上颚,像是弹出来的发音,然后看着他,笑眯眯看着他,直到他耳朵红,脸也红。

    这个人是真的傻里傻气,她说什么是什么,稳稳接住她每一分脾气,

    还有他太害羞,所以她可以大胆一点,比如接吻的时候舔他的嘴唇,带着直接的性意味。

    多有意思,白净斯文的少爷,却一天天被她吸引,一步步对她妥协,甚至只要她说,他就愿意放弃优渥的条件,跟她逃到最南边。

    然后脚不沾地的少爷,跟她一起打工,一起赚那点小钱。

    他其实能赚得比她多,他对电脑硬软件都熟悉,可以去当网管,还可以去酒店兼职弹钢琴。

    昂贵课时培训出来的少爷,钢琴这种东西应该是用来自娱用来陶冶情操的,却穿起地摊上的廉价衬衫,去赚那几个小时的表演费。

    天之骄子坐在人群中央,头一回卑微得不像样。

    她发现自己被触动,而且这样的触动,好像不是什么陌生的情绪。

    到广东以后,他不止一次说要结婚,她真的也想过要结,想过跟他的名字出现在一起,结婚证,户口本,关系合法化,让一切都顺理成章m.PaRTsORdeR63.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章 再遇你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