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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


    如果娴月一定要为他们找一个外应,他只认那块石头。

    捕雀处的耳目灵敏,怎么会不知道清河郡主为什么开芍药宴。又怎么会不知道,她不是来探病的。

    她是来告别的。

    偏偏是他受伤的时候。

    怪不得人人沾到情字都这样软弱,他垂着眼睛,明明许久一句话都没说,娴月已经节节败退。她天天骂别人没出息,终于也轮到自己。

    “贺云章。”

    她叫他名字,走到他身边,贺云章抬起头来看她,像个漂亮的什么野兽,谁能想到呢,捕雀处的贺大人,在她面前,像一只驯服的豹子。

    她伸出手来,就可以摸到他的脸,拥有他,像拥有世上最罕见的珠宝,光是想想她都觉得心满意足。

    但她毕竟是娄娴月。

    “我小时候,一直知道我娘不是很喜欢我,但有一次,我发烧,可能是救不活了,烧了一整夜,我娘一直陪在我床边,叫我的小名,用脸贴着我额头,日夜不眠地照顾我,我一直记得那一晚,想想都觉得很感激……”

    这听着多像推卸责任,为了报母亲的养育之恩,所以要听她的话,为凌霜的婚事让路。

    但她要说的并不是这个。

    贺云章说起那块石头,诗里怎么写的来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但娄家的女孩子,谁也不是柔软的蒲苇,人人都想做参天大树,为自己的家人撑起一片风雨无忧的伞盖来。

    这是她娄娴月的决定,无人可以更改。

    她从手腕上解下一串珠子,是极深沉的乌紫色,像紫檀,却并不是。

    一颗颗圆润珠子,戴了许多年,带着乌黑的光泽。

    “这是紫心檀,不是很名贵的东西。出自云南,一棵树要千年才能长出紫心。

    但并不是很好闻,我小时候热过一阵,现在也没人玩了,但云南的紫心檀已经被采绝了,这就是最好的一串了,一直留在我家的铺子里,有价无市。

    我十五岁生日,我娘问我要什么,我就要了这个。”

    谁也没听过的秘密,她说给了贺云章。

    “我天生病弱,性格也不是很讨长辈喜欢。我知道我不会是嫁得最好的那个。

    珍珠,宝石,檀木黄花梨,世上都有更好的,也轮不到我。就像我爹娘最喜欢的也都不是我一样。

    但这是世上最好的紫心檀,就算要再出,也是千年以后了。”她将这手串递给贺云章:“送给你了,贺云章。

    从今天起,不管别人有什么,你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这世上没有什么人能改变这一点,连我也不能。

    人心如水,世事易变,甚至我也会变,但无论怎么变,你永远永远,拥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

    她像在讲一个没人听得懂的,离奇的故事,但贺云章眼中震撼。

    探花郎怎么会不懂呢。

    他七岁入族学,天资卓绝,自幼跟随贺令书读书,最后承嗣,贺云章和贺云林的那个传言,一直传到了今天,不是空穴来风。

    他们是一样的人,美貌而高傲,世人传颂他们的故事,命运却又不肯给他们最丰厚的奖赏,他们是锋利的刃,而命运眷顾的,永远是卿云那种盾一样忠厚的人。

    命运捉弄他们,给他们天资,却又总是少那么一点点运气。

    云姨拥有艳绝京城的美貌,贺明煦却死在四十岁,她娄娴月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却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哪怕一个月,能够安安稳稳一场病不生。

    十七岁的贺云章金榜题名,殿试三甲,但官家只肯点做探花郎。

    他没有享受过贺家子弟的奢侈待遇,第一次得到贺家人的特权,却是在殿试时。

    状元选寒门,榜眼选书香门第,世家子弟再好,也只能做探花郎,换了谁,心中能平?

    但他能平,他真就做这个探花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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