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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怪, 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喜欢的话, 信手拈来, 但一旦不是戏谑的讲出这段话时,她的心情便有些五味杂陈。

    她好像很难郑重的和他开口说,她想开始一段关系,亦或者是没有勇气告知对方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意。

    空调的风从右上方吹来, 宁挽霁错愕的瞬间, 书从她的指尖掉落, 露出书页的一角。

    诗歌刚好是她方才读的那一页。

    季时景垂眸,正好扫视到那一句,在宁挽霁起身捡起来之前,他轻声读了出来。

    “i no longer love her,that is certain,but maybe i love her.”

    “love is so short,forgetting is so long.”

    季时景的英语发音很纯粹,也很好听,在同他接触的过程中,宁挽霁不常能听到他讲英文,记忆中比较清楚地便是他在中学时,参加英语演讲比赛时,那段非常流利的英文。

    从斯坦福毕业回国后,他的英文水平对比当时要流畅更多,也很悦耳,季时景嗓音很冷淡,但读出聂鲁达的诗句时却很让她格外心动,她接着他的话开口道:“今夜我可以写出最悲伤的诗句,但我现在确信。”

    这首诗她从中学的时候就很喜欢,现在也一样喜欢,就如同面前这个人,她当年曾经为他心动,现在还仍旧喜欢他。

    季时景声音微顿,接着开口道:“是聂鲁达的二十首诗歌和一首绝望的诗。”

    “我确信我不再爱她,但也许,我仍然爱她。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他只是重复着最后那句,而后低下头,平静地与她对视,两个人的位置发生了变化,宁挽霁被季时景抵在了冰箱上,仰起脸来被迫承受着面前过分清隽而又淡漠而男人的注视。

    “今夜我能写出最哀伤的诗句,写:譬如繁星漫天,蓝色的星光在远方颤抖,夜风在空中回旋歌唱。”宁挽霁接着道:“学长,你也记得这首诗。”

    他读这句诗的时候,声音很淡,但是却能把这首情诗读的很缱绻,宁挽霁微微抬眸,听得到两人过分接近的心跳声,暧昧的气息在两个人之间弥漫,季时景记忆力向来很好,他想要记住的事情,就没有记不住的。

    这首诗,是他中学时期在广播站做站长时,曾经读过的英文诗,他当时读的时候尚且年少,不懂得,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的定义,现如今想来,却格外有一番深意。

    在她说不是谁都可以的时候,季时景不可否认,他的心头有轻微的颤抖,也只是一瞬而过,小姑娘身体柔软的触感仍旧历历在目,他没办法违背自己直觉的感官,告诉自己,在方才那样的情况下,他还能做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他不是圣人,只是一个有野心,有欲/念,需要直视自己最本质欲/望的普通人,在宁挽霁的身体与他过分亲密接触的同时,他的直觉叫嚣着想要跟她有更亲密的接触,但理智控制着他不能这样做。

    所以,他知道自己平静地表象下隐藏着多恶劣的因子,因此,他只能克制着,要自己尽量做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哪怕事实并非如此,他知道自己内心有多渴求她,且有着怎样的洪水猛兽,它们都被他用理智控制藏了起来,只等待一个时机 ,便会悉数爆发出来。

    “我记得。”季时景接着低声道:“是我毕业之前读的那首诗。”

    两个人之间好像有一种若有似无的暧昧感在不断地升温,宁挽霁抬起头来,感知到两个人之间几乎是可以接吻的距离,她再仰起头一点,就可以捕获到面前人的唇舌,她今天没有喝酒,觉得自己的大脑比任何时刻都要清醒。

    在两个人对话完那句,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时,她的脑子里几乎就无法思考,闪过的都是中学时期的他读这句诗歌时候的样子,宁挽霁踮起脚尖,倚靠在冰箱上,将双手环绕在他的脖子上,唇瓣擦过他的耳朵,在他耳侧低声道:“学长,那你,也有让你遗忘太长的人吗?”

    两个人之间好像是在拉锯战,谁也不肯先对谁认输,好像宁挽霁也没有太愿意把这句我喜欢你宣之于口。她这样委婉的问他,其实也是在更为直接的问他,心里有没有人,或者说,他心里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她?M.PartSorDer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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