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露水,却神似清晨露水,娇艳欲滴,沁人心脾。 宋时书惊讶抬头,看到了帅气绅士的脸。 关格头微偏,略斜的角度,刚好展现了无与伦比的面部轮廓,挺拔而深邃,唇角噙着浅浅笑意,是绅士的礼貌与优雅—— “不是说很漂亮?” 这只手缓缓往前一送,意思很明显:送你。 宋时书看着面前热烈的小玫瑰,突然感觉有点不合适。 红玫瑰寓意爱情,狂热追求某个人的时候,送它不突兀;缠绵悱恻鸳鸯交颈的时候,有它不突兀;求婚渴盼对方作出一生承诺的时候,送它不突兀……可好像偏偏,不太适合朋友,甚至陌生人的第一次见面认识。 但他们刚刚聊起了小玫瑰。话题还是自己带的,他夸别人养的小玫瑰很漂亮。 那人家顺便就送一只,好像也是礼貌?不送反而还显得小气了,是他自己说话不合时宜……越界了。 可花人家都送到面前了,不接更尴尬,宋时书只能伸手接过,动作尽量大方些,别让对方尴尬:“谢谢,它真的很漂亮,我很喜欢。” 他拿走了小玫瑰,对方伸出的手却并没有收回去,而是顺着舒展开,继续往前递:“关格。” 这是在回应他之前的自我介绍? 宋时书慢了一拍,伸手握住,回应绅士的礼貌:“你好,关格。” 离近了,他才发现这位邻居不只是绅士和帅气,对方眸色很深,无法探知,就像他的雕刻件里,半藏在云中的龙,或山水牌里,最高最远最缥缈处,你只知道那里风景无穷,却无法看清,只能想象。 绅士微微颌首:“我平时工作忙,回来经常很晚,希望没有吵到你。” “并没有,您客气了。” 上午灿烂的阳光,热烈绽放的红玫瑰,握在一起的手,修长的手指,干燥的掌心,裹挟着热气的夏风里,除了玫瑰香气,还有淡淡杏仁的微苦,和雪松的冷冽气息…… 不知道为什么,宋时书微妙的感觉到,似乎有点点暧昧。 可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对方表现也完全正常,并没有任何不合适的失礼之处,认识握手也只是礼貌一瞬,很快松开,极为绅士。 大概……自己太重视这次见面,想的有点太多。 宋时书摇摇头,将心内乱七八糟的想法晃走,再次看一眼邻居绅士——没办法,有些人就是这么帅,气质出色,与人交往恰到好处,自带氛围感,让人见之心喜,乐于接近交朋友。 但是这个话题到这里,好像也结束了? 当他在犹豫是否硬着头皮找话聊,还是理智结束话题告辞离开时,一只重点色白手套小猫咪出现了!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