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六天,我终于抵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又走上了街头。我穿过几条小巷,来到马蹄铁酒馆所在的大街对面。那块漂亮的招牌已经被磨去了光彩,有些破败地在风中摇晃着。一个声音告诉我说:过去,走过去,那是你的家,你应当回去看看,只是看看,绝不会有人认出你来。而另外一个声音则在大声阻拦着我:“不要回去,你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在这战争之中,一个失踪多年的士兵突然出现,这足以引起温斯顿密探的注意。你很容易就会被安上一个间谍的罪名,你的家人也会受到牵累……” 这两个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几乎要把我的脑子吵裂了。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看见酒馆的大门正距离我越来越近,我发现我的身体正不受控制地接近它。我的身体渴望着它,我的灵魂需要它。回家,多少年没有听到这样的话语了。这句话就像是一句咒语,让我根本无力抗拒。 “抓住它!”忽然,一声惊慌的尖叫惊醒了我,我忽地停住脚步,在酒馆的大门前。道路两旁,许多受了惊吓的声音大叫着:“这匹马受惊了,快拦住它……” 第一百六十六章 某些事情发生了 马,一种灵秀温驯的动物。无论在什么地方,你都可以看见它勤勉为人类服务的身影。它们忠诚、善良,无论是被人乘骑还是身驮重物,甚至于被辱骂、鞭打,他们都绝不会背叛自己的主人;而在战场上,即便面对带着死亡恐怖的锐利兵锋,它们也能够表现出让人叹服的勇气,以自己的神骏增添主人勇武的荣光。对于一个骑士来说,它们是最值得信赖的伙伴,即便说它们是骑士的第二条生命也绝不过分。而与它们无私的奉献相比,它们所要求的却只不过是一把微不足道的草料。 忠诚,勇敢,无私,勤劳……这种生物似乎具备这世上的一切美德,用任何赞美的语言来形容它们都不算过分。和它们相比,人类有时所表现出的贪婪和怯懦简直令人绝望,甚至让你不得不自惭形秽地思考:是否马才是受到众神垂怜和爱惜的生命,而人类不过是被众神遗弃的一堆肮脏卑微的渣滓。 但是现在,我看见了一个例外。 正沿着街道嘶鸣狂奔的,是一匹高大的骏马。我敢对任何一个人发誓,你绝没见过这样一匹马:它全身白得发亮,没有一点杂色,就好像全身的皮毛都是用月光织就的一样,刺得人眼睛发疼。它雄健的四蹄在青石板上敲打着,发出冰雹般急促的声响,倘若你没有看见,也许会以为正有几匹、十几匹骏马在奔跑。每跨出一步,它脖颈和腿上的肌肉都会有力地绷紧隆起,带着雕塑般古典的美感。它奔行的身姿就像是正驾御着一团飓风,既飘逸又狂野。披散的银白色长鬃逆风飘扬,就像是一团被吹散的云雾。 最让人吃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