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人的告示张贴出去,因为薪水丰厚,很快吸引了几人登门,莲衣趁客人少的时候挨个询问了每个人的情况,让慕容澄用纸笔记录下来,预备拿回家好好挑选。 “我看这个姓方的大娘好,她以前就是做后厨的,往后早上采买食材也可以让她分担。” “到底上了年纪,采买食材我们都能去,咱们最缺的还是跑堂的劳力。” “说的也是,那这个人呢?这个男孩我记得,瞧着挺精瘦的,脸长得也白净,适合干跑堂,能帮小花招呼客人。”沈良霜看向洗菜的莲衣,问她意见,“小花你觉得呢?” 莲衣想了想,“好像是可以,我记得他说他以前是生药铺的,知道怎么招待客人。” 慕容澄将提上来的井水放下,发表他的宝贵意见,“还是方大娘更合适,她其实也不过四十,又有经验,待人接物十分和善,是我我就选她。” 莲衣抬起脑袋瞧他,没想到他也会参与讨论,真像是一家人了。 沈良霜轻轻掩唇,抱起宝姐儿逗了两句掩饰笑容,她一个过来人,如何看不明白?年轻人真有意思,喜欢一个人就想蛮不讲理地霸占着,好在大多时候这种蛮不讲理还是挺可爱的。 入夜莲衣也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慕容澄该不会是打翻醋缸了吧? 翌日清早天不亮,她特意敲敲慕容澄的房门,想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买菜。 慕容澄自小满居开业,每天睡得昏天黑地横七竖八,若放以前他被人吵醒定会劈头盖脸一顿骂,但在这里不知为何醒来也觉得神清气爽,没有半点睡不饱的烦闷焦躁之感。 “找我何事?” 门一开,莲衣被眼前明晃晃的男色闪得睁不开眼,蜷着脚趾问:“你就不能把衣服穿上再开门吗?” 慕容澄靠着门框对她笑,“大热的天,这么睡觉很稀奇吗?你又不是没看过。” 莲衣懒得说了,“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早市?” “去。”他长臂一伸,将莲衣“咻”地一下捞进房里,“进来等我。” 莲衣被他拦腰带进门,脸登时就红了,故作老练才没有表现得大惊小怪。其实从那天之后,莲衣明显感觉到他得寸进尺了起来,但那“吧唧”一口是她主动,因此她也不好拒绝,只得默许。 离了家,莲衣和他走在清早没什么人的街道,倒也没有负担,抛开杂念道:“昨天晚上你说你觉得方大娘好,但我觉得那个生药铺的男孩子更合适,而且他来了你就彻底轻松了,不用再给店里帮手。” 慕容澄看向她,“他怎么合适了?我瞧他干不了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