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选了个靠墙角的座位,落座前,眼疾手快地抽了两张纸巾把椅子擦了擦,因为清楚这男人事儿多得很,不想给他挑刺机会。 小店里已经不像半夜一两点那么热闹,但也基本上坐满了,有快喝高的客人注意到这对,看到男人姿态闲散地做甩手掌柜,女人忙前忙后还去海鲜区挑虾蟹,不由得侧目加吐槽。 ——啧,看看现在大老爷们,这逼装的。 ——就是,搭把手都懒,迟早媳妇儿得跑。 ——世风日下,现在就是小白脸受欢迎啊,哎! 斯珩充耳不闻,坐得很坦然。 庄静檀跟老板认识,点好后坐回来,顺口问了句:“你要酒吗?” 刚问完,斯珩安静一眼瞥过来,庄静檀马上想起来了:“噢。” 本身出来吃夜宵就是想醒酒来着。 “点了什么?” 斯珩给她倒了杯茶水,点了点碗筷,示意她先涮一遍。 “基围虾膏蟹鲍鱼,这三个煮一起还不错。加了个金砂南瓜,酥炸生蚝。还有个蔬菜。” 庄静檀掰着指头数,末了开始涮餐具。 “放心,没你忌口。” 从饮食习惯这方面讲,斯珩不算太娇气。葱姜蒜里不吃姜,但是放了也不介意,红肉白肉都能吃,只是煎炸的吃得少,口味偏清淡。 斯珩的母亲在燕城长大,但是他外婆的老家在南方,跟这店老板一个地方人。 店外的冷风呼啸,卷过时发出尖利的音。 “你常来这儿吗?” 斯珩问。 庄静檀头也不抬:“不算经常,离太远了,心情不好会来。” 看斯珩想说什么,又没讲的样子,她笑了下。 “你很少来吧,这种小店。” 庄静檀的笑意很淡,带着一丝微不可察的淡讽,是针对极短暂回忆的微讽。 她想起了一个面目模糊的约会对象,现在只记得金发蓝眸,一米九,家里在纽约上东区,他们统共见过两次。第一次在聚会上,第二次在他选的一个小餐馆,拉面汤头做得很不错,她刚好也去过。 对方一坐下就微笑着说,这种地方让他感觉自己活着。 ——make me feel so alive。 他给出的原因是,前一晚自己还在参加私人慈善晚宴,跟forbes上榜的亿万富豪聊他们产业未来前景,这一晚却像掉进了另一个世界的缝隙,他觉得自己像寻找世界真相的探险者。末了,还眨着那双蓝眼睛对她说,这种感受真迷人,不是吗? 庄静檀当时就觉得拉面索然无味,眼睛亮亮地看向了对方,满眼纯真的崇拜。 戏台都搭起了,不满足一下对面的表演欲岂不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