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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府,可是她向来是不太讲究饮食的,太子不常与她用餐,平日是三餐也都是厨下安排的制式里的菜肴,虽然精致,吃久了也乏味。

    太子妃如今吃了这民间猎户改良了的暖锅,倒是觉得新奇无比,吃了几口后,便笑着说:“倒是乐平公主会吃,都是常见之物,这么一搭配,居然吃出了新意来。”

    乐平向来是爱抢白人的,听了太子妃的恭维,当即鼻子一哼:“哪里是什么常见之物,你道这锅子里的汤料为何如此香醇?这汤底乃是淮南当地金水湖内特产的青鲭子熬煮出来的鲜汤,这鱼没有湖鱼惯有的鱼腥味,用来做底料更是衬托了羊肉鲜美。鱼与羊这般搭配,才不辜负了‘鲜’字!

    而且,也不是本宫会吃,乃是本宫在二哥的府上将养时,跟着飞燕小姐学了这独特的吃法,讨了配料方子给了行宫的御厨罢了……”

    太子妃本是有心讨好了乐平公主,却是被乐平几句话便抢白得脸上挂不住了笑,脸颊都是僵硬的。

    飞燕心底暗暗叹了口气,这个傅家的小姐从小便是一板一眼的,若是相处的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们还好,偏偏是嫁入了霍家,男男女女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混”字当头,若是再拘谨着礼节与他们相处,可不是再为难着自己吗?

    就在这时,乐平又是翘着下巴问飞燕:“许久不跟你讨教,可是又研究出了什么新鲜的吃法,说来给本宫听听。”

    从跟这乐平入了行宫以来,乐平便是没少拿了她“弃妃”的身份敲打着飞燕,言谈举止间既隐隐有可怜她之意,又是自觉自己高了她一头之感。

    公主那些个脱口而出的话,若是冲着真是被夫君休离,心事又深沉的妇人来说,恐怕那弃妇是要被公主的话激得想不开,去跳十次深井了。

    不过飞燕向来是不把乐平的胡话放在心上,便是顺了乐平的话道:“如今民女也是勒紧了腰带过活,在离府时,二殿下钱银给的不多,当是要仔细些,便是拿着萝卜根充了参须泡水,嚼着葱段当做了甘蔗生津,哪里还有心思研究什么精细的吃食,公主,您以后可是不要再跟民女打听这些的了。”

    换个心智健全的,都是能听出飞燕的调侃之味,就算再听不出来,也要看看妇人的穿戴打扮啊!

    最起码太子妃便是看出眼前的这位“弃妇”耳朵上挂着的,看似不起眼儿的珠子乃是云滇的金珊木。这金珊木有安胎定神的功效,可是木材却是生长得不高,只有就算是百年的老树也只有五岁稚儿那一般高。当真是寸木寸金。

    因着这物稀罕,妇人穿戴这金珊木的配饰既可以有助于快要分娩的孕妇顺产,又可让妇人调节生产后紊乱的气血,所以云滇向来不对外朝贡。想得这一套看似不起眼的木饰物当真是要费一番周折呢。

    算一算傅林秀还是在前朝时,瞧见了当时的皇后摘下金珊木的发钗后,命宫人小心翼翼地放入单独的金玉匣子里收藏,这才识得这散发着淡香的稀罕物的。

    可是飞燕如今身上穿戴的却是整整一套金珊木的头面,发钗、耳环、镯子与珠链一个不少,j金珊木乃是越带得久,颜色愈加发金,可是飞燕这一套却是淡淡的金色,可见是新砍的金珊木料,上身还没有几日呢!

    别看乐平公主一身招摇的金钗美玉,依着她看,公主一身的叮当作响的头面都不及飞燕链子上的一颗木珠子来得值钱。这般阔绰精养的“弃妇”,还会拿着萝卜根充了参须?

    偏偏乐平便是当了真,瞪着眼儿咂舌道::“哎呦,二哥竟是这般小气,难不成是积攒着家私等着迎了新妇入门?看你这一身寒酸的,怎么穿戴起了木头做的首饰,赶明儿我命宫人给你送去一盒子,赶紧尽换了吧!“听了这话,傅林秀简直浑身都不自在了,苍白的脸颊微微泛红,不由自主地替公主觉得一阵尴尬。乐平虽然如今贵为大齐长公主,但是说到底也是半路进京的新贵,朱门贵府里的贵物还是认得不全的,所以才是会说出这贻笑大方的话来。

    飞燕自然是看出太子妃的不自在,想来是认出了自己身上的穿戴。她原是不想戴的,觉得太过招摇,偏偏那人一意坚持,又是对胎儿好的,这才戴上的。后来才发现认得这奇珍的竟是凤毛麟角,倒是也心安了。所以乐平公主又露出m.pARTSoRdER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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