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如果没有手术,你的演唱会我都会去。” 姜九笙愕然:“你是我的粉丝吗?” 时瑾颔首:“是。” 她实在没有办法将一身明华与贵气的时瑾与摇滚乐联想到一处,话到嘴边转了几道,问他:“你搬来这里跟我有关?” 看得出来,时瑾为人绅士礼貌,可却并不与人亲近,相处时总是带着距离感,唯独对她多了些熟稔与热络。 他点头,眸光里,多了些局促不安,漂亮的手规规矩矩地压着黑色西装裤的边线,手指不自然地曲着,有些紧绷,他指腹肤色白,隐隐有细微的青色筋脉。 姜九笙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她迟疑了很久,还是问出了口:“你是我的私生饭吗?” 她的粉丝不少,私生饭也常见,不是没有见过,只是,从未见过时瑾这般自制又懂分寸的,她看不懂他,也猜不透除了搬来她的隔壁他还做过什么疯狂的举动,不是不好奇,就是不知道为何没有追根究底。 “是吗?”她问得小心翼翼。 时瑾也同样,像如履薄冰,带了不确定:“会讨厌吗?” 她确实不喜欢私生饭,可如果是时瑾……姜九笙摇了摇头,没怎么迟疑,至少时瑾到目前为止,从未让她有过一丝的不舒服与不自在,相反,与他相处她很放松,甚至,很想摸他的手。 时瑾松开由始至终都紧皱的眉:“那我是。” 姜九笙突然想起来了,昨晚她烧晕乎的时候,也问过时瑾是不是她的脑残粉,既然有了确凿的名义,那是不是以后可以随时摸他的手了,她也可以用签名照和合影换…… 正想得出神—— “汪!”阳台传来狗叫,又是两声,“汪汪!” 姜九笙回神,目光朝向阳台,一个狗脑袋露出来一小撮毛,怯怯地,又不敢跑出来,用屁股对着客厅,把尾巴甩了出来。 “汪!” 时瑾走去阳台,给姜博美倒了些狗粮。 姜九笙跟着走过去,站在一人一狗的身后:“它叫博美?” 一只博美,取名叫博美,也算独树一帜。 “嗯,它叫博美,”时瑾回头,冲姜九笙浅笑,“它跟你姓。” 美人一笑,勾魂摄魄。 姜九笙心头发痒,想抽烟了。 便是这天,她知道了,时瑾有只狗,叫姜博美,他说他是她的私生饭。 回了自己公寓后,姜九笙才发现她把手机落时瑾家了,很奇怪,她记得她分明放在了时瑾的沙发上,只是走前怎么都找不到,这才空手回了公寓。 时瑾给她送来之后不久,她收到了他的信息,言简意赅的四个字:我的号码。m.PaRTsorDEr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