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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节


    接下来,上古洪荒的时代狗爷没什么兴趣。

    他只知道自己是天魔族,据说是被以前人工合成出来的生物,洪荒啊神兽啊大能啊,和他没什么关系。

    不过有件事倒是引起了他的注意。

    洪荒时代,三界也曾经引来了域外的访客。

    传说中的神族坐着金属做成了巨大飞船,穿越高高的天之穹顶,停在了孤鹊山之上,遮天蔽日。

    神族建立了精美绝伦的宫殿,用威力巨大的武器征服了洪荒所有的部落,确定了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

    然后,神族遭遇了域外天魔。

    两族在孤鹊上西北的荒原上战斗了几百年,战火一度燃烧到了下界和灵界,无数的上古生物在战争中力竭而死,三界生灵涂炭,满目荒凉。

    最终还是神族取得了胜利。

    可是接下来的几百年,天地间的五行灵气逐渐开始消散,神族的力量一点点被削弱,人类成为了世界的主角。

    后面的事情,狗爷都知道了。

    神族建立了小千世界的秘境,据说只要登上孤鹊山顶,就能找到得道升天的捷径。

    当然都是骗人的啦。

    爬到山顶的人,一身的修为会被元能轮吸收的干干净净,全部成为维持神族繁衍下去的能量和食粮。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吸收太多的缘故,孤鹊山顶后期发生了一次剧烈的爆炸,小千世界分崩离析,有些东西刚好久穿越了爆炸撕裂的时空,落在了这个叫做地球的地方。

    然后,就被一个叫长孙啥的捡到了。

    狗爷撇了撇嘴。

    这长孙家虽然有缘得到传承,但是真心承载不了这么大的福运。

    辉煌了百年之后,竟然将一个大奸大恶的少年收入门下,还给他赐了姓氏。

    长孙家都是只知道闭门修炼的蠢蛋,家中的庶务全部交给了配姓长孙一支,结果渐渐的就被人掌握的主动,最后甚至还丢了传承。

    几代之后,长孙一族的灵气和能力全部被配姓后裔控制,祠堂也是配姓建立的,明面上是为了祭奠祖宗,实际上则是用有修为的神魂滋养配姓的身体,和那些孤鹊山上的“神族”也没什么差别。

    所以他娘能进来,他也能进来啊!

    他娘当年进来是贡献灵气的,他进来,是因为他娘生他时候的身体带着“神族”的血统,能够驾驭这种原本就为“神族”量身定做的法门!

    狗爷觉得有些心塞。

    他对用阴魂滋养修为之类的,完全没什么兴趣。

    那点星星点点的能量本身就带着怨气,吃多了不但会坏肚子,味道也没有信仰力那么美好。

    吃过了满汉全席,谁还愿意和馊掉的稀饭?

    只是没想到这法门居然如此霸道,不管他喜不喜欢,总之先强买强卖了再说,倒是让他欠下了一些因果。

    好在他有他娘挡在前面,他娘当年天资绝佳,二十几年实打实是贡献了不少修为在里面,现在能凝聚起来的灵气,有大半都是属于长孙凌妍的。

    母子之间还有什么好计较的啊……

    余下的……干脆就毁了这个祠堂,放这些神魂自由升天好了。

    少年打定了主意。

    他已经看到了母亲的死因,要不是被这个鬼祠堂消耗了态度的修为,一个小小的惊雷咒怎么可能应付不了。

    咦?等等。

    狗爷已经伸出去的爪子,忽然就又停了下来。

    画面中,那个用符咒烧死他母亲的老头正在痛苦的挣扎。

    他身边没有任何人,但是脸上的表情却是痛苦万分,好像是被什么人硬生生的抽出了神魂一样,整个人都扭曲着变形了。

    这是……老爹吧……

    少年有些不确定的看着那只凭空出现的手。

    手指修长有利,无名指的位置上,一只精致瑰丽的指套扣在上面,在整个黑漆漆的画面中显得分外的耀眼。

    他记得这个指套,他老爹速来不喜欢首饰,唯一佩戴的就是这个东西。

    很久很久以前,年幼无知的狗小爷总觉得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法宝,一旦祭出就有无上的神通显示,酷炫狂霸拽到不可思议的地步。

    可他费尽心机机关算尽,始终不能将这东西从老爹的手指上取下来,动一次就打一次,渐渐也就熄了心思。

    这是狗小爷心中的一颗朱砂痣,一抹纯洁无暇的白月光。

    “啧啧,一定是老爹出手啦。”

    “老爹出手杀人,那应该是阿娘已经顺利的回到三界了吧。”

    “没想到这老头竟然修成了异界搜魂的功夫,这小范围的破碎虚空……修为肯定是大涨了,底气这么足。”

    “不过为什么不给自己可爱的儿子留个话,或是送点财宝丹药什么的啊……左右都是费了一次力……”

    狗爷嘟嘟囔囔的抱怨了半天,心中其实很是羡慕的。

    他本以为自己在地球已经修炼的m.pARTSordEr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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