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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节


好的厨子,他完全可以去府城里挖人。然而,换做是猪肉本身的问题,他就没辙儿了。

    没辙儿不代表就不会追究。

    那少东家是典型的生意人,假如是地位相当的,他自然会讲究一个“买卖不成仁义在”。可面对一群泥腿子,他凭什么给人留面子?当初,他是下了定金的,还签订了契约,为了避免这些养猪人家见利反悔,他还特地拿去官衙门盖了红印子。原本,他留这一手完全是怕竞争对手搞事,眼下却成了出气的好法子。

    “你们最好按照当初签订的契约如数赔偿,不然……咱们衙门见!”

    农户们吓傻了。

    这还不是一两家的事儿,毕竟谁家也不可能像王香芹那样,一口气养上几十上百只的。正常情况下,普通人家也就喂养一到两头猪,一整个村子所有的猪加在一起,可能也才百来头。

    跟酒楼少东家签订契约的是附近两个村子的人,又因为有利可图,有些人家是咬牙拿出压箱底的棺材本去买的猪崽。所以他们附近两个村子,最少也一家养一只,多的竟是一口气养了八只。

    眼下,全砸了。

    赔本就不说他了,可问题是,人家现在要状告他们,要让他们依着契约赔钱!!

    杀了猪的那户人家自是不用说了,坐在地上就是好一通的哭天抢地。可惜,都到这时候了,压根就没人会来安慰他们,大家都纷纷跑回家,翻箱倒柜的找出了当年签订的那份契约。

    通常来说,就算一个村子连一个认识字的人都没有,附近总归是有的。

    等他们找到识文断字的人,拿出东拼西凑出来的铜板,央求着人家帮忙念念契约,最好再帮着分说分说。那读书人还真的帮忙念了,也分析了,就是那个结果很是不尽如人意。

    契约上,由酒楼方先付出二成的定金,待肥猪出栏后,再付剩余八成定金。这所谓的二成,是按照通常情况下一头猪两百斤计算的,每斤作价一百文钱,整头猪也就是二十两银子。这个价格是要高出朝廷的收购价的,但这也算正常的,朝廷是大批量收购,而且如何运输皆不需要王香芹那头操心,只需要将生猪准备妥当,就万事大吉了。而酒楼方则是要求农户将猪宰杀后送到酒楼后厨的,这就是又是另外的价格了。

    且不提细节方面,反正依着契约,酒楼方已经先行付了每头猪二两银子的定金给养猪户。假如最后出栏的肥猪并非两百斤,那就依着实际重量来计算。并且养猪户不可将猪卖予其他商家,必须交由契约方,违者将赔偿十倍定金的价格。

    那读书人也听说了这事儿,帮着分析了一下,叹息道:“这事儿只怕你们不占理。”

    养猪户们哭得死去活来:“咱们当初就是想着只卖给他就好了,没想过要卖给别人啊!”

    整猪卖二十两银子还不够?这都嫌不够,得有多贪心啊!普通的猪最多也就是三五两的价格。换句话说,假如真的有商家高价求购,要是在付清了赔偿金后,还能赚到比尾款还多的钱,那就卖呗,反正这个契约规定的是赔钱,又不是坐牢。

    其实,那酒楼少东家也是这么想的,他没想把这些农户坑进大牢里去,就盘算着,假如真的有二傻子来搞事,他虽然拿不到贡猪肉,起码还能得到每头猪二十两银子的补偿款,而对方想要买猪,起码得付出双倍以上的价格。这么一来,利润就太少太少了,正常人都不会干,哪怕退一步说,真的遇到了这种二傻子败家子,吃亏的也不是他。

    万万没想到,他没等来二傻子败家子,自个儿倒成了被坑的那个傻砸!!

    万幸的是,傻的不止他,毕竟跟他一样去附近村子里订购生猪的人还有好几家同行。

    同行是冤家,自个儿倒霉是很惨,不过想着起码他签订了契约不亏还有得赚,其他人要是订了契约还成,没订的就只能自认倒霉了。

    话是这么说的,可少东家其实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心理安慰。

    他要的又不是赔偿的那点子蝇头小利,而是长久的利益。要知道,宁氏这种乡村妇人只会那么一两道菜,可像他家这种大酒楼,好些个大厨呢,多整治几道猪肉菜简直太容易了。甚至他还可以让大厨们依着贡猪肉的口感,量身定做菜肴,将贡猪肉那极佳的口感发挥到极致!

    可惜啊可惜,眼下全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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