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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节


话,最后三叔还是没说出口。

    倒是三婶爱子心切,搂了搂儿子的肩,夸了一句:“我家兴旺真能干,这么小就会养家了,一个暑假赚的钱,比妈一年赚得还多——”

    郑兴旺嘴里说没什么,心里却得意得不行,感觉特别有成就感。

    第十三章生父是谁?

    客人走得差不多了,只剩下外公一家,因为远道而来,所以才没有急着离开。

    上次叶纤红全家去外公家,在那边住了一晚,而妈妈舍不得外公,和爸爸在那边足足住了三天才回来。

    这次他们全家过来,叶知书自然也希望他们多留几天。

    对她来说,父亲哥哥才是至亲,一家人这么多年没有见面,父亲年纪又这么大了,现在如果不经常聚聚,等父亲走了,想聚也没机会了。

    外公原本不同意。

    年纪大的人都一样,感觉故土难离,喜欢住在自己家里,觉得这样更自在。

    可是看着女儿挽着自己的胳膊,一付依依不舍的样子,他的心就软了,同意留下来。

    舅舅和舅妈倒没意见。

    农忙已经结束,家里相对空一点了,从欣昌来一趟虞城,路远迢迢的也不容易,多住两天也好。

    最主要的是,妹妹一家条件不错,外孙女甚至创业做起了老板,他们就动了心思,看儿子能不能从中获得些好处。

    叶知礼有两个儿子,老大从小跟自家老爷子学中医。

    因为儿子没有继承家传的医术,老爷子把目标放在长孙身上,从他懂事起,就手把手教他认草药和穴位。

    这么多年下来,叶祺信确实学到了爷爷的几分本事,可是现在中医不吃香,大家宁愿去医院打针吃药,也不愿意旷日持久地喝中药调整,生意自然好不到哪里去。

    特别是儿子年轻轻轻,相信他医术的人就更少了,现在有老爷子撑着还好,等老爷子不在了,还有谁上门看病?

    小儿子是正规卫校毕业的,今年刚进镇卫生院实业,将来当个普通医生应该没问题。

    只不过镇卫生院工资普遍不高,养活自己当然没问题,如果要像处甥女一样在市里买房,那肯定不可能。

    家里虽然盖了四间两层楼房,给儿子做婚房。但是见识过外甥女的新房子后,他们就不满足了。

    做父母的都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过得好。

    他们自然不愿意儿子在乡村当一辈子的赤脚医生,更希望他能在欣昌市里买套房子,过上城里人的生活。

    特别是老大年纪不小了,到现在还没找着对象,如果能有一份高工资的工作,那说亲就容易多了。

    温俊派人来收走桌椅,屋子经过一番收拾,也整理好了,苏思诗先上楼,回自己家了,叶纤红则过来陪外公说话聊天。

    她原以为外公会在这边过夜,所以打算晚上陪他们去街上逛逛,反正前面租的房子暂时没找算退,人再多也住得下。

    没想到妈妈不放心家里,说要带外公他们回家,还说那边住着更舒适更方便,叶纤红想了想,只好同意了。

    对妈妈他们来说,城里看着漂亮,生活确实没意思,远没有乡下住得自在。

    “要不,小红也回家住两天?”郑建国突然开口道。

    他是想起了那个香港男子的事,担心老婆会去跟那个人见面。

    谁碰到这种情况,都会有犯糊涂的时候,万一见面后,搞出什m.pArTSordEr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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