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风不轻不重力道刚好,然后,肉就下去了。 她长出一口气,却无甚感激的意思:“吃饭时候别下猛料,不知道会噎死人?”她翻翻白眼,“你说凶手是她自己?难不成她为了钱连丈夫孩子都可以不要?” “天下之大利最大,利益面前如此取舍,有何不可?当然,或许其中另有隐情也未可知。” 她似乎对那妇人的事不做关心,也并不好奇他是如何知道这些的,只是冷笑一声:“是,天下之大利最大,那么请问你抓我,利在何处?” 他食指朝着她身后山脉遥遥一指,一个极具力度的手势:“远处。” 她将手中腿骨咬得咔咔响,切齿道:“我不喜欢打哑谜,你最好痛快点说明白。” 他瞟一眼被割得残缺不齐的野兔:“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帮助朋友等同于打击敌人,那就是我的利。” 她叹了口气,又一个自说自话要当她朋友的,古代人都很缺朋友吗?不过……敌人的敌人?他跟那个“艳舞门”有过节? 她仍旧觉得斗笠男的出现很是蹊跷,也并不认为自己需要他的帮助,但能少一个敌人,尤其是一个看上去很厉害的敌人,总归是件好事。 她丢掉啃了一半的兔腿,抓了把草抹去手上的油渍,满意地拍拍手道:“那好,你打算怎么帮我?” “很简单,千金令只在南国的土地上生效,离开这里。” 她虽不清楚离开南国去到北地需要多长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路必然遥远凶险。 他见她似乎不大认同的模样,补充道:“我可以护送你,保你一路无虞。” 她扬了扬眉,不置可否。 他眯起眼:“你不信?” “我信你有这个能力,但我要的不止这些。我要找回我失散的同伴,二十六个,一个也不能少。我要离开没错,但我要离开的不仅是微生王朝,还有这个大陆,我与你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至于要怎么走,听说离这里最近的海在往东两千里,我去那里,不去北国。” 他微一点头:“那便依你所言,先寻同伴,再去东面赤海。” 她有些意外,可眼见他如此配合,便决意姑且信他,伸了个懒腰,学着古人的腔调道:“好极。看来咱们需要认识一下,在下江凭阑,敢问阁下姓名?” “喻南。”他语气淡淡,似乎说的是别人的名字,但态度比起先已和缓许多,微一伸手继续道,“该去哪里寻江姑娘的同伴?” “杏城。” 有了这位叫喻南的男子相助,一行人大大方方走了城里的道路,出城关前,江凭阑在城门附近显眼的地方刻了记号,是留给大个子老k和小个子阿j的。喻南说皇城太危险,一刻都不能多留,她也确实见到不少行色匆匆带着画纸的江湖人士,有许多次都是险险擦肩,因此已无可能抽身去寻找他们。至于记号,她并不怕被外人发现,除了她的保镖们,这里没人会认得那些阿拉伯数字和英文。当然,他俩会不会发现,何时会发现,也只得听天由命了。 四人雇了马车一同前往杏城。一路上,江凭阑得知那个穿一身黛紫,不爱说话不爱笑,脸白得像鬼的姑娘叫夕雾,而那个穿一身烟粉,常含笑看人,蜜糖似的姑娘叫南烛。 夕雾在车帘外沉默赶车,江凭阑多数时候也不说话,车内只能偶尔听见南烛的声音,有时是嘱咐她家公子吃药,有时是替他把脉。 江凭阑偶尔也听几耳朵,发现这位叫喻南的男子似乎是久病缠身,且病得不轻,服药的时辰都是固定的,服的药也种类颇繁。但她无意对他有过多的了解,包括他的真实身份和他面具后边的容貌。不是警惕,而是她当真不好奇,她坚持以“过客”的身份自居,既然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就不必对这世界里的任何人事上心。 出于对病号的照顾,每日总得找个客栈歇脚,如此走走停停了三日有余,一行人总算到了杏城的邻城,天邺。 这个“总算”是江凭阑的心情,她的那群保镖们散落各处生死未知,其中自然有像小个子那样脑子好使的,可更多的是如大个子这般智商堪忧的,她因此很有些着急。 到达天邺时天色已晚,一行人在城西一家客栈住下,决定天亮再继续赶路。 这个“决定”当然不是江凭阑愿意的,所以她开始思忖,如今离杏城已近,这一路上因了南烛给她做的改装,遇见的杀手也越来越少,今夜她是不是可以与他们“就此别过”了? 她为此试探过喻南,客客气气跟人家讲多谢这一路护送,但由于寻同伴的事耽搁了太多时日,自己要先行一步了。得到的回答是:“莫怪我未提醒你,你若出了这个门,便不要奢望见着第二天的日头。” 这极具杀伤力的威胁可能是真的,但对她江凭阑却是没有用的。夜过三更,她看看守在自己房门外的夕雾,摸着下巴开始思忖出逃计划。至于为什么是“逃”,她不清楚,她总觉得M.pARtsORDeR63.coM